津市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演艺中心(职工剧场)装修及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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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2
发布于
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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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演艺中心(职工剧场)装修及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HNCD-202601ZJ-0007)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总工会

址: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建设路90号西单元403号 地

联 系 人: 任杰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65014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军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路 249 号湘域中央2栋1505室 地

联 系 人: 蒋玲、司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03023879@qq.com

津市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演艺中心(职工剧场)装修及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军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津市市总工会委托,对津市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演艺 中心(职工剧场)装修及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 下澄清答疑:

问题一、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

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条款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8%;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 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投标函附录中履约担保金额以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

问题二、2、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 人原因发生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的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元/天。延迟60天,发包 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专用合同条款16.2.1(1)工期违约:每逾期 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给发包人;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 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除按第7.5.2条约定承担违约金外,逾期超过 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以上对工期延误超过的天数规定不一致,请问该项目逾 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哪个条款为准?

回复:该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工期 延误,每延误一天的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元/天。延迟6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所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 津市市总工会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建设路90号西单元403号

联系人:任杰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军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路249号湘域中央2栋1505室

项目负责人:蒋玲(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曹立新 侯凤舟(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申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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