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郴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澄清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TCZYCZ-2025-048)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79号
联 系 人:颜灵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czscgj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維 地 | 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联 系 人: 李华林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1099276497@qq.com
なり なくてく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郴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投标 人网上提交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1:授权委托人可否为本公司任意在职员工而非项目负责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 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9米的市政公用工程,如果中标通知书、施 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未体现业绩指标,请问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或设计图纸 和竣工图纸上体现管道直径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回复:本项目为机器管系统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的考核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 出类似业绩所要求的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 要求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由建设单位 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该材料应能够证明其业绩指标满足招标 文件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形式要件复核,如发现其附件证明材料 不能支撑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数据内容,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 审。
问题3:招标文件中仅对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提出了要求,而雨水管直径满 足是否可以作为符合条件参与投标。
回复:本项目要求的是污水管道业绩。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示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公示为 准。
(1)招 标 人: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79号
联 系 人:颜灵邻
田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 真: /
电子邮件:czscgjz@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
地 址:湖南省·林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项目负责人:李华林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进良、罗芳
車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099276497@gg.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7号
車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