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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排涝通道建设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NHKZB-20250116)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江华瑶族自治县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提问
内容回复如下:
提问一:清单导入造价软件之后提示错误无法生成投标文件。
答复:工程量清单已重新调整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
载新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二:请问本项目的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为体现污水或雨水或中水管道直径
的即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请明确!。
答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现明确: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凡体现
污水或雨水或中水管道直径的,即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提问三:业绩指标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数据在竣工图上体现,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竣工图暂不作为该业绩指标的有效证明材料,请提供与业绩指标对应的规范业绩相关
资料作为证明依据,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6.4 相关规定执行。
提问四:本项目提供的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等文件中没有任何关于中水工程的施工内容,项
目所有施工内容均为市政雨水、污水、排水管网铺设、修复等工程;然而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人施工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业绩牵引指标为“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4 米的业绩施工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64 米的业绩”
;业绩
牵引指标超出了项目施工内容,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
径要求即可。
答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现明确: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凡体现
污水或雨水或中水管道直径的,即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二、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
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
责。
二、监督部门
招 标 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 56 号
联 系 人:何江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0000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富强小区 J 栋 1-3 号门面
联 系 人: 唐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6444923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