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租赁(租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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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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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租赁(租期5年)

公司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0:04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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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租赁(租期5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166 挂牌价格 88.5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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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租赁(租期5年)
项目编号 G2025ZCZL0166
挂牌租金 88.5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期满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基本情况 租赁方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南塘村荷塘片14组第001号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MA4L32R4X1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轨道交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45074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邓武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租赁项目进场交易事项的决策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10次总经理办公会长轨总办纪要〔2025〕10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旭辉国际广场C2栋15楼(原永升商业广场)19套房产的产权证权利人登记为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合并至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雨花区不动产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项目编号 建筑物名称 权证号 地理位置 装修等级 评估情况 租期(年) 挂牌面积(平方米) 挂牌金额(万元/第一年) 备注
面积(平方米) 评估租金(元/㎡/月)
G2025ZCZL0166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1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095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8.86 58.23 5 58.86 88.5 /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2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096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96.08 58.23 5 96.08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3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097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4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098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5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099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6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0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7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1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8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2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09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3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96.08 58.23 5 96.08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0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4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68.16 58.23 5 68.16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1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5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68.16 58.23 5 68.16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2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6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96.08 58.23 5 96.08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3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7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4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8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5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09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79.48 58.23 5 79.48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6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10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7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11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4.53 58.23 5 54.53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8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12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96.08 58.23 5 96.08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519 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09113号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写字楼C2栋15楼 中档装修 58.86 58.23 5 58.86
总计 / / 1263.14 / 5 1263.14 88.5 /
标的物概况 旭辉国际广场C2栋15楼整层写字楼,为甲级写字楼,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面积1263.14平方米。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9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价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则最终承租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手续全部完成后原路返还至最终承租人账户。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价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最终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5.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房屋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6.标的物成交后,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标的物成交后,涉及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全部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承租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价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价人的受让资格。竞价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9.本项目租期为5年,租金按季度收取,按照“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首期租金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由最终承租方支付至租赁方指定账户;最终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到期前15日内,支付下个周期的租赁费。 10.最终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押金,租赁押金为签约合同价首年租金的10%。 11.最终承租方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合同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等其他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12.除事先征得租赁方书面同意外,最终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拆改变动;不得擅自随意装饰装修;经租赁方书面同意的,最终承租方在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向租赁方报备。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内的固定装置或设备设施移动拆除;不得擅自在租赁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租赁房屋的承重限度。最终承租方确认,在租赁期间最终承租方实施的上述行为给租赁房屋造成损害的,即使最终承租方的行为已取得租赁方之书面同意,不因租赁方的批准行为减轻或豁免终承租方之责任,最终承租方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承租方自身应承担的,以及最终承租方基于转租应向租赁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或因承租人原因等导致的违约、侵权等损害赔偿等义务)。 13.本项目租赁用途为办公,除事先征得租赁方书面同意外,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不得擅自租赁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分租,不得擅自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 14.最终承租方在承租房屋时办理的注册工商登记,退租后应完成该注册工商登记内容变更的办理。 15.因最终承租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管理、维修不当)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等损坏的,最终承租方应自行负责修缮并承担全部费用;由此造成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的,最终承租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7.最终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影响甲方公共形象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活动;如最终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则由此产生民事或刑事责任应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因此给租赁方造成损失的,最终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规定经营期间的安全生产行为。 18.为保障经营安全,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及长沙市地方性法规禁止的行业,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经营行业;特定不准从事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火类餐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重型仓储、休闲娱乐场所等相关行业。
对承租方的要求和资格条件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
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宋婷 电话 0731—8289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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