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转让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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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转让

公司名称: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5:10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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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转让
项目编号 G2025GQZR0016 挂牌价格 10.36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所在地 长沙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 0731—82710596 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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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标的照片 标的位置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转让
项目编号 G2025GQZR0016
挂牌价格 10.36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期满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南二环二段615号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98749D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刘俊武 主要负责人 /
持有股权比例 5% 本次转让比例 5%
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拟受让股权关联方名单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1.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权利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注册地) 株洲市黄河南路公交综合楼278号
经营范围 政府授权范围内开展公共汽车营运;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租赁;汽车维修;现代服务业;智轨的客运服务及系统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共汽车运营
注册资本(万元) 2805 法定代表人 朱建新
职工人数 957 其中在岗:957人
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1.47%
2 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53%
3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岛德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核准(备案)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核准(×) 备案(√)
资产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31205.04 评估价值 31241.66
负债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31034.43 评估价值 31034.43
所有者权益(万元) 账面价值 170.61 评估价值 207.23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10.36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近二年经营状况 年份 营业收入(万元) 主营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年 6659.54 6557.36 46.34 16.17
2024年 6461.05 6215.42 -3409.02 -3251.66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决议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批准文号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长沙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已经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已充分了解标的公司和标的股权的瑕疵和风险,同意以标的公司的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对受让方的要求和资格条件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长沙联交所 解女士 电话 0731—82710596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