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征集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市场调研参数及询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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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6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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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拟对本单位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和市场报价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各潜在供应商提供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二、整体服务要求

(一)负责我院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提供装卸、运输、鉴别、处置及周转箱清洗等服务,医疗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841-001-01)、损伤性(841-002-01)、病理性(841-003-01)、化学性(841-004-01)、药物性(841-005-01)。

(二)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9号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院的收运频率为每天一次,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青秀政务中心青秀区婚育综合服务中心的收运频率为两天一次。

三、公司资质要求

(一)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2023年以来完成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业绩清单。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截图)。

四、报名人提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明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相关资料。

(四)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公司简介等资料。

(五)报价文件(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清单(技术参数、商务参数)、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增值服务等。

(六)服务期限:一年。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2份),按顺序排放装入文件袋,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递交到我院医院总务科,或将文件排序并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文件,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54445333@qq.com;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

五、报名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30前。

六、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11日止。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闭老师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9号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附楼402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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