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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博州人民医院二维液相色谱系统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79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姜春苗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9:1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0
采购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博州人民医院二维液相色谱系统购置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221004液相色谱分析仪器II; 采购人需求描述:-;次要参数要求: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1台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
附件: 博州人民医院二维液相色谱购置项目.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docx
响应附件要求:资格资质要求:(实质性响应内容)一、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一)竞价方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竞价方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竞价方的《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所投货物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二、竞价方需要上传所投货物的:详细参数(附技术白皮书)、参数对比表、技术参数内需上传的证明材料、货物的配置报价清单。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模版详见附件)备注:1、以上内容均须以PDF格式加盖公章上传,一项未上传视为不符合采购需求。2、每项参数必须满足,任何一项参数不满足或未响应视为不符合采购需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乐市 青得里街道 青得里大街256号博州人民医院设备科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
| 合同条款: | 1.交货时间、地点、标准及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约定内的全部货物送至博州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 2.验收标准及要求: (1)资质文件验收: 乙方提供所投货物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乙方公章); 出厂合格证明:乙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台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合格标签)。 (2)包装与外观验收: 外包装:包装箱完好无损,无严重变形、破损、浸水、污染等痕迹。包装标识清晰(设备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商、警示标识等); 开箱清点:开箱后,设备本体、所有附件、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如有)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合同、装箱单完全一致。依据合同中的配置清单和制造商《装箱单》逐项清点核对。 设备外观:设备本体及附件外观完好,无划痕、凹陷、锈蚀、破损、变形等明显物理损伤。显示屏无碎裂。 (3)配置与技术参数验收: 硬件配置:设备的主机、关键部件、内置/外置附件、型号、规格、序列号与合同及技术参数完全一致; 技术参数: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应满足技术需求及合同约定。参考制造商技术手册,进行功能演示、性能测试。 (4)安装与调试验收 安装过程:由制造商授权的专业工程师进行安装。 调试与校准: 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工程师进行系统调试和必要的初始校准,确保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5)功能与性能验收 基本功能:合同约定的设备基本功能均能正常实现 ,运行稳定,无异常噪音、报警或死机现象。 性能测试:设备在正确操作下的性能表现应达到技术需求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 |
| 合同条款: |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整机原厂保修≥五年。 4.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乙方故障响应≤4小时,维修>72小时无法修复的,乙方需提供同等功能备用设备,否则按合同额0.1%/日赔偿停机损失。 (2)同一设备年故障≥3次延长质保期1年或免费换新; (3)质保期内厂家每年至少1次免费预防性维护; (4)质保期内因设计缺陷导致的故障,乙方免费维修并赔偿停机损失(按合同额0.1%/日计); 5.违约责任: (1)延迟交付:卖须按甲方发货通知要求的时间交货。每逾期1日,按逾期货物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4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重新采购的差价等)。 (2)质量不符:提供的货物验收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包括品牌、规格、质检报告缺失),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5日内更换合格产品,若更换后仍不合格,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及甲方所有连带损失。 (3)服务不达标:质保期内乙方逾期响应/维修,按合同额0.1%/日赔偿甲方损失。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验收入库后30日内支付50%的款项,出具合格的药物检测报告后30日内支付剩余50%的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