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园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05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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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69784320X202515403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园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K2025-114-1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北路333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新疆一路阳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北二巷59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园区物业服务 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所有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门厅、走廊通道、楼梯间、设备机房、消防控制室)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房、烟囱、共用照明、暖气干线、配电系统、楼内及场馆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园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服务要求:(一)物业经理 乙方职责: (1)中标后,乙方应即刻向甲方提供物业经理全权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负责主持物业公司全盘工作,积极配合训练基地做好服务保障,及时主动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物业公司管理档案。(物业管理档案、物业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档案、园区设备档案、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档案)。 (4)每周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的物业例会,统筹安排物业水、电、暖、消防、燃气、场馆设备等设施安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预算保障、购买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物业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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