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司法局综合业务楼消防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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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0
发布于
新疆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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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司法局综合业务楼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70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曼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0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为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4、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基本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供应商为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服务内容:单体建筑,地上8层,地下1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3942.6平方米(含地上和地下),其中地上为12055.6平方米,地下为188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489.4平方米,消防设施改造等;(具体消防设施改造内容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采购需求:1、根据有消防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楼消防整改。2、本工程5楼微生物实验室需单独做一套气体灭火系统;3、整栋楼的消防预警,喷淋、照明、排烟系统必须形成联动;4、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最后消防验收通过为准;5、本项目竣工结算以实际施工内容为准;;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次要参数要求: 1项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买家留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司法局综合业务楼消防改造项目

附件: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司法局综合业务楼消防改造项目-清单.rar

响应附件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证(B)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6、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复印件。7、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会计制度或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扫描件或打印扫描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备注: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19:3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塔城市 杜别克街道 六合广场二环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要求 1、为了避免低价低质恶性竞争,请实事求是的报价,本项目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企业必须按照采购需求中附件工程量清单里面的内容进行报价;不能缺项漏项,如未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三项 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竟价文件,不符合竟价要求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均视为恶意报价,并上报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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