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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科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moaq@ssipac.suqian.gov.cn;
通讯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包装材料项目 |
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玄武湖西路39号 |
宿迁科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海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人员: 张露 |
宿迁科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包装材料大气专项评价 |
宿迁科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玄武湖西路39号,项目拟投资15000万元,土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购置车间生产配套设备,主要生产产品为EPP,EPS,EPE,纸箱:其中EPP主要环保产品是汽车行业的保险杠、遮阳板、车门配件等。 |
(1)废气:项目去废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热成型(挤出成型、烘烤、注塑成型、发泡成型废气)、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