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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AZB-SZFW2026010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档案标准化仓储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7 号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8 楼。此次主要采购内容为档案标准化仓储服务,包括不限于对华安保险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接收入库、安全保管、调阅派送等整个流程所引发的技术和管理等相关服务。本项目为总对总框架协议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将获得在服务期限(五年)内与招标人及其全国分支机构签订《档案标准化仓储服务合同》的资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安保险档案标准化仓储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安保险档案标准化仓储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
2.提供目前处于有效期的库房租赁合同证明或自有房屋证明,库房满足档案存储“八防”要求(提供产权/租赁证明,提供符合“八防”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及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至少 2 个金融行业总对总档案存储外包服务案例(提供案例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可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函);
7.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日前,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加信用中国网站上述三项名单的截图或下载的信用报告,其中时间要求在文件递交开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告或截图均应包含三项名单查询结果及网站名称);
2)投标单位未被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zhouquyuan@sinosafe.com.cn。
1. 营业执照扫描件。
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 库房提供产权/租赁证明(加盖公章版)。
4. 提供合作案例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5. 相关承诺函。
6.信用中国查询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7 号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7 号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8 楼
七、其他
1、华安保险档案标准化仓储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需现场踏勘;
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档案标准化仓储服务采购需求,针对本项目设计符合招标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7 号华安保险总部大厦
联 系 人:周曲苑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ouquyuan@sinosaf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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