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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招标变更-变更 江苏 - 苏州市
基本信息
| 省份/直辖市 | 江苏 | 地区 | 苏州市 |
| 所含内容 | 消防招标 消防检测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苏州轨道交通1、2、4、7号线 消防检测 委外项目(2025-YY-FW-XFJC)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苏州轨道交通1、2、4、7号线 消防检测 委外项目(2025-YY-FW-XFJC)作如下澄清答疑:
招标文件前附表1.4资格条件第4条“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须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及以上的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港口、商区、学校、医院、厂房的 消防设施检测 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我公司与某银行签订的 消防设施检测 合同中只列明了单价,未列明合同总价,但是此项目中标通知书中列明了此合同总价。
请问我公司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1.4的资格条件?
答: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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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2742/7jyZI5oB8JITibH4oimk.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