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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合同验收-验收 黑龙江 - 牡丹江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黑龙江 | 地区 | 牡丹江市 |
| 采购单位 | 牡丹江经开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刘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消防招标园区消防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XZB-0081
1. 招标条件
本磋商项目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已由牡丹江经开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牡丹江经开化工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2.3服务内容:供应商须完成但不限于牡丹江桦林工业园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保持验收服务。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竣工验收完成;
2.6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7服务质量:符合现⾏国家、⾏业规范和标准及地⽅⼯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项⽬负责⼈: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本项⽬拟派项⽬负责⼈提供近3个⽉(2026年01⽉到2026年03⽉)企业为其缴纳养⽼保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6信用要求:
3.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2在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pengxu6668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0秒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浦发大厦A座2505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均无效。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经开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规划五路北规划二街孵化中心10号楼6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浦发大厦A座2505室
联系人:陈旭
电 话: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20/Wi0Tvp0BMqitpwL5iTgc.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