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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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3
发布于
湖南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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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变更公告

6分钟前 招标变更-变更 湖南 - 郴州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郴州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省份/直辖市 湖南 地区 郴州市
采购单位 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 周先生
代理机构 郴州兆亿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谢佩倪
所含内容 消防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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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6]00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评分“

同类项目经验

40分

投标人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担过食堂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0分,最高得40分。

注: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业主多个业绩按一份计算,以签定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实力

10分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计10分;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的计7分,500平方米(含)以下计3分,没有配送中心的不计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房产证明、近6个月内有场地租金的支付凭证(如银行支付凭证等)),否则不计分。

10分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场地,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计5分;100平方米以下计2分,没有仓储场地的不计分;

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冷库,100立方米(含)以上的计5分,100立方米以下计2分,没有冷库的不计分;

注:本项共计10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硬件设施

20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配送冷藏车情况进行评分:

1、投标人自有1辆符合国家和行业对食品标准要求冷链配送运输配送车辆的,并具有道路运输证的,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车辆正面带牌照图片、道路运输证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租赁1辆符合国家和行业对食品标准要求冷链配送运输配送车辆的,并具有道路运输证的,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注:租赁车需提供行驶证、车辆正面带牌、道路运输证照图片资料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0分

投标人自有检测室或有合作检测室情况进行评分:

投标人自有检测室或有合作检测室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

说明: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该项不得分:

1.投标人配备专职检验员,提供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配备农残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

3.投标人提供自有检测室的场地证明以及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设备发票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明复印件;合作检测室提供合作协议以及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检测数据。

5. 提供现场照片。

”变更为:“

同类项目经验

40分

投标人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担过食堂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0分,最高得40分。

注: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业主多个业绩按一份计算,以签定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实力

20分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计20分;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的计13分,500平方米(含)以下计7分,没有配送中心的不计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房产证明、近6个月内有场地租金的支付凭证(如银行支付凭证等)),否则不计分。

20分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场地,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计10分;100平方米以下计5分,没有仓储场地的不计分;

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冷库,100立方米(含)以上的计10分,100立方米以下计5分,没有冷库的不计分;

注:本项共计10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硬件设施

20分

投标人自有检测室或有合作检测室情况进行评分:

投标人自有检测室或有合作检测室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

说明: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该项不得分:

1.投标人配备专职检验员,提供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配备农残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

3.投标人提供自有检测室的场地证明以及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设备发票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明复印件;合作检测室提供合作协议以及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检测数据。

5. 提供现场照片。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谢佩倪

电话: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2、采购人

名称: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3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邮编:/

电话: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郴州兆亿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隆华花园二期7栋

联系人:谢佩倪

邮编:423000

电话:消防招标采购https://www.119bid.com

电子邮箱:zyc2267156@163.com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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