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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合同验收-合同 海南 - 文昌市
基本信息
| 省份/直辖市 | 海南 | 地区 | 文昌市 |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杨双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灭火招标 灭火设备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因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某部E31、E32、E33建筑物及C05轨道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 1 |
气体灭火 设备物资 |
/ |
个 |
32066 |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 |
20251231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点数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①本工程无预付款。②供需双方按月办理对账结算手续,供方提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每个供货周期的第一天(每月21日)为月时间起点,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70%,第三个月支付第二个月结算金额的70%,以此类推,供货完毕后90日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100%。③乙方须出具所有 气体灭火 设备物资采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 气体灭火 设备物资采购服务,凭甲方开具物资验收原始记录按月结算购货款。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8.其他要求:严格按报价函格式报价;相关图纸请联系采购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组织机构: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516833398@qq.com
2.采购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某部E31、E32、E33建筑物及C05轨道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双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637157638@qq.com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203/DAUhWJoBJ4i9JSOwAITN.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