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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部分报废机器设备
项目编号:GR2026GD0000239
标的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部分报废机器设备
标的编号:GR2026GD0000239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简况
| 废旧物资 | |
| 名称 | 详见评估报告 |
| 规格型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计量单位 | 详见评估报告 |
| 数量 | 详见评估报告 |
| 资产概述 |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部分报废机器设备 |
| 标的所在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简况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姚辉 |
| 注册资本 | 17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82333U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洼煤业综采设备报废事项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中铝股份生产字【2025]18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99 |
| 批准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并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5万元(以到账为准)。 3.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⑥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⑦通过获取转让方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⑧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无故放弃受让的;⑨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服务费用或履约保证金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⑩出现转让信息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⑪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对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且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资产,另行处置。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转让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3.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转让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转让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开通会员可解锁*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4.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所有权利主张。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项目成交价格为服务费计算基数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开通会员可解锁*6010002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资产主要为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部分报废机器设备(即“标的资产”),均为煤矿井下综采设备,标的资产设备中液压支架已拆除集中堆放在公司厂区厂房中,采煤机、刮板运输机、皮带自移装置、转载机及破碎机己拆除堆放于矿区露天工业广场,标的资产状况按现场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本次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查封等事项。 3.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后开具发票(其中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本次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必须防止安全、环保等事故事件发生,避免施工中对安全、环境造成影响。拆除施工需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施工,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5.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负责组织。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踏勘申请(含相关材料),经转让方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孙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场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现场签署一式3份《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附件3),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各执1份,另1份由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提交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6.标的资产按现场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易,《资产评估报告》仅作为转让方本次交易定价参考,不作为标的资产移交依据。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信息公告的要求开展现场踏勘自行确认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结构、性能、价值及资产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瑕疵、不接受拆除施工、现场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不一致等为由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剩余款项,不得以标的资产功能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附件:《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35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转让价款。 |
| 收款账号 |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开通会员可解锁*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6GD0000239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liuweidong@gduaee.com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gduae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