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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评标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26:03
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东莞松山湖
3、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改造提升范围内共包含5条道路(工业西路、迎宾路、工业西四路、工业北二路、工业北三路),道路总长度约6.66km;其中(1)工业西路:路线长1.7893km,城市主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2)迎宾路:路线长0.78km,城市主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3)工业西四路:路线长1.171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 路侧停车,设计时速30km/h。(4)工业北二路:路线长1.513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 路侧停车,设计时速30km/h。(5)工业北三路:路线长1.411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 路侧停车,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管最大管径为0.3米。
6、监理服务期限: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2个月,保修期暂定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各标段承包合同中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
7、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为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2)交通工程;(3)给排水工程;(4)电气工程;(5)园建工程;(6)绿化工程。监理范围为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各标段施工监理涉及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委托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5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1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4 人专家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召开投标会。
2、参加的投标单位共10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和人工核查,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共10家。
3、在线解密情况:共10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成功。
4、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0家。
6、本次投标会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10份。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投标会现场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1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8)
(三)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监督部门,监控室监督见证)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单位)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四、入围评标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
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 |
天衡方舟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5 |
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 |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7 |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8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衡方舟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第2.1.2(1)目,根据评标办法3.1.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详细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适用于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8项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如有)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评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计算;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在评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区间差值不小于3个百分点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依次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 5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目标明确得 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2.0分。 |
||||
进度监理( 5 分) |
进度监理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保证工期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2.0分。 |
|||||||||
费用和合同监理( 3 分) |
有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具体且有效,有明确的变更管理、预防索赔、减少合同纠纷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得1.8分;有合理可行的控制超计量支付及提前计量支付的预控方法的,酌情加 0-1.2分。 |
|||||||||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2 分) |
有环保监理措施得1.2分;环保监理措施和方法具体且有效的,酌情加0-0.8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 分 |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6.0分;分析准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 0-4.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分 |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3.0分;对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均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酌情加0- 2.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监理人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5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0分;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5分。“路桥”相关专业的说明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附注。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10,E1=1.0,E2=0.5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10分 |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 |
10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工程的监理项目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0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5分。 以上①至②两个小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①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 |
||||
业绩 |
25分 |
基本要求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0 分。 |
||||||
业绩加分 |
15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①近5年每增加完成1项单项监理合同金额(监理服务费)不小于人民币51万元的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的,加5分,本小项最多加10分;②每增加完成1项单项监理合同金额(监理服务费)不小于人民币77万元的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的,加10分,本小项最多加15分。 以上①至②两个小项合计最高得15分。 一个监理合同为1个业绩,并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
注:业绩的完成时限、认定标准及证明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 |
||||||||||
履约信誉 |
/ |
履约信誉 |
/ |
/ |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建议书得分 |
主要人员及其他因素得分 |
评标价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1.49 |
40.00 |
0.00 |
61.49 |
5 |
2 |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1.00 |
60.00 |
9.76 |
90.76 |
1 |
3 |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5.73 |
55.00 |
0.00 |
80.73 |
3 |
4 |
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1.01 |
40.00 |
8.89 |
69.90 |
4 |
5 |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2.33 |
60.00 |
0.00 |
82.33 |
2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 |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同济市政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一、附件
附件详见各附表。
松山湖北部片区交通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委员会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