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起昆仑·古道万和”农业文化示范基地项目--鹤山市鹤城镇农业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0-30
发布于
广东江门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关于“鹤起昆仑·古道万和”农业文化示范基地项目--鹤山市鹤城镇农业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9:20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鹤起昆仑·古道万和”农业文化示范基地项目--鹤山市鹤城镇农业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鹤起昆仑·古道万和”农业文化示范基地项目--鹤山市鹤城镇农业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99-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21-2*开通会员可解锁*7-8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25.9 实行资金共管。发包人对承包人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共管,每月承包人须向发包人递交工程款监管账户的资金流水、资金流向等情况供发包人检查,督促承包人规范工程款的使用。发现工程款被挪用的,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承包人改正前,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中止工程款支付。承包人使用工程款监管账户资金应当提前向发包人发起用款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取得同意后使用。

修改为:

25.9 实行资金监管。发包人对承包人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每月对承包人工程款监管账户的资金流水、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包人规范工程款的使用发现工程款被挪用的,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承包人改正前,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中止工程款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