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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9:27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轨道工程2736标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轨道工程2736标
评标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9:27
1、工程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轨道工程2736标
2、招标编号:SSASSC12600185
3、建设地点:东莞市
4、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7.13km,共设车站9座,平均站间距1.95km,全部为地下站。本项目为2号线三期工程轨道工程,标段号为2736标,包含2号线三期工程范围内正线、出入场线、配线、部分联络线轨道及轨道附属工程施工。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 年7月30日。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22219475.09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正线、配线、部分联络线及出入线轨道工程及轨道附属工程,主要包括:整体道床轨道铺设、无缝线路铺设、道岔铺设、线路及信号标志安装、杂散电流复合隔离系统安装、车档及附属设备安装、人防门(防淹门)门槛浇筑、与2号线既有线拆除和接驳等。其中正线轨道范围为:Y(Z)DK 37+788.180~Y(Z)DK 54+897.750,出入场线轨道范围为:RDK 0+000.000~RDK 1+270.000,CDK 0+000.000~CDK 1+293.590。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本项目设立9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位专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为招标人代表。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经民主推荐,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1、*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11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10家,不符合要求的共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11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资格审查及人工复核且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0名。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当通过交易系统辅助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5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1、评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2时30分。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5)。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3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5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6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8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9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10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标部分:无。
商务标部分:无。
价格部分: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信封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5.5.14及5.5.19规定否决其投标。
1、 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2、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
3、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是否提供了成本分析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
4、 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20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1 |
本项目重难点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5分) |
对项目拟建工程施工方法与措施齐全、可行、可靠、先进、合理。 |
[0,1.0] |
对不同的减振道床类型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
[0,2.0] |
||
对项目拟建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应对措施具体、可行。 |
[0,2.0] |
||
2 |
本项目施工工期安排及其保证措施(3分) |
施工工期目标明确,工期安排可行、合理、先进。 |
[0,1.0] |
工期保证措施可靠、具体,针对性强。 |
[0,1.0] |
||
针对工期卡点有解决措施,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
[0,1.0] |
||
3 |
本项目的安全、质量、文明、绿色施工保证措施(3分) |
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制度。针对本项目有明确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并有相关具体措施。 |
[0,1.0] |
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制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并具有可操作性,关键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 |
[0,1.0] |
||
具有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有相关具体措施。 |
[0,1.0] |
||
4 |
主要乙供设备及材料(4分) |
承诺钢轨产品的规格和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有效的钢轨质量保证措施。 |
[0,1.0] |
承诺道岔产品的规格和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有效的道岔质量保证措施。 |
[0,1.0] |
||
选择的其他主要设备及材料(包含DZⅢ-1型扣件、压缩型减振扣件、长轨枕、梯形轨枕、钢弹簧浮置板、杂散电流复合隔离系统),承诺其他主要设备及材料的规格和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有效的主要设备及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
[0,2.0] |
||
5 |
主要设备、机械、仪器仪表配置(2分) |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包括龙门吊、焊轨机、铺轨门架、轨道车(含平板车)配置合理,数量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其中焊轨机不少于2台),具有有效设备保障措施。 |
[0,2.0] |
6 |
轨行区安全管理措施(2分) |
轨行区安全管理系统功能齐全,配备充足轨行区管理及安全人员。 |
[0,1.0] |
针对本工程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办法切实可行,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充分考虑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配合协调工作。 |
[0,1.0] |
||
7 |
轨道施工与各专业之间的组织协调措施及接口管理(1分) |
对轨道工程施工与各专业的接口界面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0,1.0] |
8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300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5分。 |
5、 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3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3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每获得1个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得1.5分,此项最高可得3分。 注:获奖项目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能体现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资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①获奖时间以取得获奖证书时间为准;②投标人同一项目同时获得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国家优质工程奖按项目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③获奖包括企业重组后所继承业绩得奖;④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提供的为准。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9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要求如下: (1)完成过3项或以上轨道交通工程铺轨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中轨道工程部分金额不低于2.1亿元,该项得9分。 (2)完成过2项轨道交通工程铺轨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中轨道工程部分金额不低于2.1亿元,该项得4.5分。 上述两种情况外的,该项得0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提供的为准。 |
3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18分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7.5分) ①业绩: 担任过2个或以上轨道交通工程轨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有1个项目金额大于或等于2.1亿元且竣工验收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开工时间不作限制),该项得4.5分。 只担任过1个金额大于或等2.1亿元轨道交通工程轨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竣工验收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开工时间不作限制),该项得2分。 以上两种情况除外的;该项得0分。 ②职称: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该项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该项得1.5分;其他得0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6分) 担任过2个或以上轨道交通工程轨道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中有1个项目金额大于或等于2.1亿元且竣工验收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开工时间不作限制),该项得6分。 只担任过1个金额大于或等于2.1亿元轨道交通工程轨道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且竣工验收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开工时间不作限制),该项得3分。 以上两种情况除外的;该项得0分。 |
|||
质量负责人:(1.5分)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不具备的,得0分。 |
|||
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1.5分)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不具备的,得0分。 |
|||
轨行区调度负责人:(1.5分)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不具备的,得0分。 |
|||
6、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时,H=h;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8.24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98 |
98.22 |
1 |
定标候选人 |
2 |
投标单位2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7.24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98 |
97.22 |
3 |
定标候选人 |
3 |
投标单位3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7.08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97 |
97.05 |
4 |
定标候选人 |
4 |
投标单位4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17.47 |
通过 |
30.00 |
不通过 |
0 |
47.47 |
/ |
|
5 |
投标单位5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6.91 |
通过 |
27.50 |
通过 |
49.96 |
94.37 |
9 |
|
6 |
投标单位6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6.98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97 |
96.95 |
5 |
定标候选人 |
7 |
投标单位7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6.68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98 |
96.66 |
6 |
定标候选人 |
8 |
投标单位8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6.47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93 |
96.40 |
7 |
定标候选人 |
9 |
投标单位9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6.01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77 |
95.78 |
8 |
|
10 |
投标单位10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18.00 |
通过 |
30.00 |
通过 |
49.99 |
97.99 |
2 |
定标候选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3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6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8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9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2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3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4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5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6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7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附件详见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