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广东广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_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662873
投资项目名称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海珠区华洲街道华泰横路基础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15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经评审汇总后,评标委员会一致向招标人推荐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是否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9*开通会员可解锁*87099G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35100U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41127E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10858B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30541G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41127E 692.536887(万元) 验收合格 180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彭文英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

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10858B 693.726634(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周启健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87099G 695.060312(万元) 验收合格 180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朱弘远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35100U 690.994801(万元) 验收合格 180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李桂光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30541G 690.430990(万元) 验收合格 180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家安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华洲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智涵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