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14 09:23:55
项目编号:441301-*开通会员可解锁*-108
项目名称: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到期报废固定资产打包挂牌转让
标的编号:GJB*开通会员可解锁*-214
标的名称: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到期报废固定资产打包挂牌转让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统一交易标识码:C01-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362-*开通会员可解锁*1024-035477-4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到期报废固定资产打包挂牌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开通会员可解锁*]108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24 08:30:00 |
| 交易编号: | GJB*开通会员可解锁*-214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7 10:00:00 |
| 底价(万元): | 0.182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0183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7 09:00:00 |
| 成交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7 10:00:00 | ||
| 成交人: | 汕尾中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0.1825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委托贵中心实施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到期报废固定资产打包挂牌转让项目,现就交易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一批到期报废固定资产,主要为通用设备、车辆,共计18项。交易底价为1825元。存放于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下埔滨江公园内。项目资产详细清单如下表:
以上价格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以上标的物实际情况具体以交付的实物现状为准,竞标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标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对竞标标的物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数量、品牌、生产年份等。如有异议或疑问,须在缴交竞标保证金前了解清楚,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批竞标标的物为到期报废固定资产一共18件,作为一个整体打包挂牌转让。评估单价与总价均为第三方公司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所得,评估真实有效,有相应评估报告,评估总价为1825元人民币,并以此评估总价作为底价。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买人: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竞买人须具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再生资源回购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价参与人特别注意,本项目(标的)竞价人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的审查由委托方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进行事后审查,成交候选人必须在网上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竞得方到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请竞价人参与交易前,务必认真审阅本项目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有疑义的,应事前做好充分咨询调查,确认符合资格。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竞买保证金:183元人民币。竞标保证金以实际公告为准。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整体打包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50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价高者得。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请成交候选人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价款代收账户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汇款完成后持资格审查确认书、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留存)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 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或委托人主管部门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人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下埔滨江公园内;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需按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彻底处置标的物。 (二)竞得人签订《转让合同》后,视为同意接收,标的物的风险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转移给竞得人,竞得人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因竞得人导致逾期签订《转让合同》产生的其他问题,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三)签订《转让合同》后,由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开具提货单,凭单提货,提货地点为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下埔西堤路14号下埔滨江公园内,因提货发生的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提货完成后,竞得人需在提货单上签章确认。 (四)转让标的质量: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合理误差,乙方已知悉并同意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处置过程中的搬运、运输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该批标的物。如逾期,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可自行处置,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六)要求现场踏勘才能参与竞价交易;如竞价人不现场踏勘,视为认同标的物所有信息,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七)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产权代收款账户、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八)如需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委托方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接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