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安置房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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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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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安置房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6:02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安置房项目检测服务

交易机构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项目编号:DGJYZB2025-011

统一交易标识码:Z99-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823-2*开通会员可解锁*2-5

公告内容

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安置房项目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GJYZB2025-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安置房 已由 东莞市虎门镇经济发展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11648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虎门镇大宁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莞市虎门镇大宁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安置房项目检测服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安置房,新建内容包括1-3号住宅楼、4号垃圾收集站、5号电房、6号门房、7号地下室和8号消防控制室,1号住宅楼建筑面积约5891.33㎡,地上17层,建筑高度52.7m,最大跨度7.05m;2号住宅楼建筑面积约8616.56㎡,地上21层,建筑高度64.7m,最大跨度6.9m;3号住宅楼建筑面积约8633.84㎡,地上21层,建筑高度64.7m,最大跨度6.9m;4号垃圾房建筑面积约20㎡,地上1层,建筑高度6.8m,最大跨度4.2m;5号电房建筑面积约301.84㎡,地上2层,建筑高度9.8m,最大跨度6.6m;6号门房建筑面积约39㎡,地上1层,建筑高度6.72m,最大跨度6m;7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3944.13㎡,地下2层,最大跨度8.6m;8号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约34.56㎡,地上1层,建筑高度4.05m,最大跨度5.6m;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37481.26㎡(其中地下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3944.13㎡),最大建筑层数地上21层,最大建筑高度64.7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7481.26㎡,最大跨度8.6m。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69993940.41元,其中检测服务招标控制价约*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检测、压实度检测、基坑检测、后锚固件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空气检测、隔声噪声检测、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照明照度及功率密度检测、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人防设备安装检测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的检测项目等。最终以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发出的检测要求为准,并满足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的检测内容。对本工程质量检测,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本工程,为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检测服务期涵盖各子项工程检测范围内施工期(暂定24个月),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所有检测服务内容和工作为止。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顺延,若实际服务期限超过暂定期限,除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外,招标人不另行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中标人也不得索赔服务期延长补偿费及任何其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以内;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具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等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且在有效期以内。

注: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规定,“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②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投标人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③资质证书按规定已失效,未能重新办理核定领取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也未能提供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或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者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3 其他要求:

(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它: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2)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开标室 。投标会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上发布。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居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2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 元 ,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 ■(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3)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

注意:(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账号:4400 1778 6080 5116 9772

(2)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视为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市虎门镇大宁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居委会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2号丰硕广场601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程伟春

联 系 人:梁顺恒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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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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