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及智能感知项目(老旧燃气管网设施部分)施工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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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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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及智能感知项目(老旧燃气管网设施部分)施工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4:03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及智能感知项目(老旧燃气管网设施部分)施工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及智能感知项目(老旧燃气管网设施部分)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6A-2*开通会员可解锁*1-7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及智能感知项目(老旧燃气管网设施部分)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6-0024-001-2026-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及智能感知项目(老旧燃气管网设施部分)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定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时00分

一、答疑回复

1、问题:根据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施工项目的工程属性,结合燃气工程行业常规执业要求及相关执业标准,燃气管网施工项目适配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现招标文件仅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建议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中补充允许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进一步拓宽符合条件的投标主体范围,保障本次招标工作合规有序推进。

回复:请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8.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供气工程施工业绩。

8.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供气工程施工业绩。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类似工程是指:城市供气工程包括燃气源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储备厂(站)工程等。

类似工程是指:供气工程包括燃气源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储备厂(站)工程等。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信价量化评标法)第37-3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5.0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供气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

项目负责人(5.0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的供气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

4、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3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供气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供气工程施工业绩。

三、近期较多同类型项目开展招投标活动,且各项目开标时间较为集中。结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锁定状态,提前统筹安排管理人员,合理调配、规划项目负责人投标计划,避免因项目负责人锁定导致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产生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内容。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7楼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 系 人:邓冠文

联系人:李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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