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造权公开交易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造权公开交易项目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9:57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造权公开交易项目

项目编号:ZC2026(NH06)0037

标的名称: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造权公开交易项目

标的编号:ZC2026(NH06)003700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造权公开交易项目交易公告

一、交易标的情况

(一)地块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集体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资产地点

整理

面积

土地整理期和

租赁期限

交易保证金

交易底价

土地整理期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履约保证金

准入条件

1

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造权公开交易项目

资源性资产

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段

约29188.46平方米(折合约43.783亩)

项目总开发年限为21年,其中土地前期整理期1年,租赁期20年(含1年基建培育期)

200万元

土地租金12.5元/平方米/月(含税)

110万元(土地整理期完成后转为租赁期履约保证金)

110万元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投。

备注:租赁期计租面积预计为29188.46平方米(以最终实际测量的用地面积为准)

(三)项目地块概况

1.项目地块位于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段,土地所有权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项目土地整理面积约29188.46平方米(折合约43.783亩),已办理土地所有权证(证号:粤(2025)佛南不动产权第0092581号、粤(2025)佛南不动产权第0003891号),其中有约27411.59平方米(折合约41.12亩)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南府集用(2015)第0700980号、粤(2017)佛南不动产权第0129083号、粤(2019)佛南不动产权第0039307号)。最终数据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最终核定面积为准。

2.项目地块现状为厂房,涉及租赁合同共6份,合同最长租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清单)。

3.项目地块涉及在编控规《佛山市南海区NH-B-01-01-04、10街坊(大沥镇沙岗工业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在编控规用地性质主导为一类工业用地,部分为城市道路用地,项目地块情况具体详见红线图(见附图),地块规划功能和面积数据最终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

(四)土地整理和土地租赁期限

项目总开发年限为21年,其中土地前期整理期1年,租赁期20年(含1年基建培育期),如土地前期整理提前完成的,允许竞得人提前进入租赁期,租赁年限保持20年不变。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进行开发,但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间及办证时间需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

(五)租金保障款和租金

1、《土地前期整理协议》履行期间,由竞得人向地块权属人按照294万元/年(大于等于土整范围内村集体原租金收益,详见租赁合同清单)的标准计付租金保障款,款项每季度(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季度)支付一次,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分别于每季度开始后10日内支付至地块权属人账户。

2、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由竞得人向地块权属人按照294万元/年(大于等于土整范围内村集体原租金收益,详见租赁合同清单)的标准支付租金。

3、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届满12个月的次日起,由竞得人向地块权属人按照竞得价支付租金(最终以实际竞投成交价为准),计租面积预计为29188.46平方米(以最终实际测量的用地面积为准)。租金递增期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每五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

上述租金每季度(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季度)支付一次,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分别于每季度开始后10日内支付至地块权属人账户。上述租金保障款、租金均为含税价格,地块权属人应开具相应租金发票(普票)给竞得人。租赁期限产生的与租赁相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由竞得人承担和申报,其余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承担

本项目土地前期整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补偿费、办证费、测量费、评估费、法律中介服务费、环评费、场地围蔽费、租金保障款、咨询服务费、规划条件申请、管线迁改等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也不作返还。本项目交易方案编制由地块权属人聘请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费20000元,该法律服务费用最终由竞得人承担并向服务方或地块权属人支付。

土地前期整理过程地上现有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负责拆除,残值归竞得人所有。

)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投。

(八)税收考核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5年内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本项目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三年合计不低于60万元/亩(以正式出具的规划条件中工业用地总面积为基数)。

经营纳税指增值税(含免抵)、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股权转让、物业或设备处置、工程建设环节产生的税收,也不包括滞纳金、罚金、罚款、税务稽查及滞纳金等处罚性纳税,经营纳税金额按税收入库期计算。经营纳税额每年核实一次,竞得人须在下一个自然年的7月1日前向监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材料,材料包括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等资料。同时,考核期结束后竞得人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针对3年考核期出具对应的专项审计报告。

如经营纳税额未达到以上约定的,则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须在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纳税差额部分的双倍一次性向大沥镇人民政府或大沥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

)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本项目计划从事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日届满两年期间,在本项目宗地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建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以及购置生产设备、技改费用等投入,但不包括租金及流动资金,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等审核文件为准。

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达到约定固定资产投资要求的,则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须在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实际差额部分一次性向大沥镇人民政府或大沥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

(十)土地整理要求

土地前期整理工作的要求:竞得人应于《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签订后1年内完成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租约解除、土地办证、规划条件申请、管线迁改、地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等。上述工作涉及的资金及费用支付由竞得人承担,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权属人需全力协助竞得人开展土地前期整理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地整理工作涉及表决、盖章、解约、办证、规划调整等事宜。

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工作的认定标准:完成土地整理范围内土地物业租约解除、地上建构筑物拆除、项目土地办证、规划条件申请等作为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完成的认定标准。

(十)建设标准和要求

竞得人应当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次月起 12 个月内完成设计、报建等相关手续并正式动工建设(若分期开发则为首期物业),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次月起24个月内完成项日地块内全部建设工程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中请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竞得人需提交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至地块权属人名下的相关资料,如因竞得人原因导致不动产登记延迟的须缴纳违约金100万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产生的测绘费用、税费、工本费等为办理不动产证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建设要求:项目容积率为1.5-4.0,项目建设方案和建筑外立面须报大沥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报建。上述建设物业面积涉及的宗地面积、规划容积率、建筑面积等数据均以最终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十)其他

1.各级政府部门若有对项目相关的政策奖励、补助及优惠政策等归地块权属人所有。

2.项目竞得后,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不得将本项目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不得将《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公司或转让本项目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如确需转让的,经地块权属人书面同意后,向镇城市更新部门申请,由镇城市更新部门初审后提交镇政府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否则视为竞得人根本性违约,地块权属人有权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除上述本项目应支付款项外,竞得人还需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向大沥镇沥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由居委会代收的垃圾清运费2335元/月,向大沥镇沥北社区沥北经济联合社支付综合服务费78808元/年,该部分款项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普票)。

(十六)竞投公告未详细明确的相关事宜,以本交易方案后附的《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工业区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造权公开交易项目交易方案》及其全部附件内容为准,请务必认真通读整份交易方案。

附:租赁合同清单

租赁合同清单

序号

资产名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出租方

状态

合同开始日期

合同结束日期

现时租价 (元/月/㎡)

1

湖马工业区西路大区时实坑1号厂房

3694

1594

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中

2025/1/1

2027/12/31

15.5

2

湖马工业区西路大区时实坑2号厂房

706

446

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中

2025/1/1

2027/12/31

13

3

湖马工业区西路大区东尾1号厂房

3758

1300

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中

2025/1/1

2027/12/31

14

4

湖马工业区西路大区东尾2号厂房

3260

1300

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中

2025/6/15

2028/6/14

14

5

湖马工业区西路大区东尾4号厂房

2917

2917

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中

2025/6/15

2028/6/14

14

6

湖马工业区西路大区东尾3号厂房

2782

2782

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租中

2025/6/15

2028/6/14

14

二、 竞投注意事项:

报名人是指报名参与竞价的人员。

竞价意向人是指已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

竞价人是指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

(一)经公开交易后,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该竞得人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竞得人反悔,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地块权属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经相关部门及地块权属人认定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地块权属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6.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方案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

(1)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交纳竞买保证凭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楼215交易多功能厅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0:00

、交易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截止

公开交易时间、地点

现场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现场竞价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楼215交易多功能厅。

、联系方式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块权属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块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