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招拍挂类型: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G11101-8421宗地
公告性质: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5〕54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222、4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223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挂牌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 宗地 代码 |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准入行业类别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 4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222 |
G11101-8420 |
坪山区碧岭街道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 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7 节能环保产业”中的“A0726 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
55002.01 |
76465 |
2710 |
542 |
30 |
| 4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223 |
G11101-8421 |
67065.53 |
167670 |
6660 |
1332 |
本次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二)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建(构)筑物现状情况,受让后对建(构)筑物有关的一切安全事项自行负责。竞买申请人如需查阅测绘报告等资料,可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申请。
(三)本次出让宗地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带建筑物出让项目,根据《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现状测绘》(BLZQ-001)及深圳市房屋测绘成果审核意见书(深审房【现】-2025-0057、深审房【现】-2025-0071、深审房【现】-2025-0071补1),G11101-8420号宗地已建建筑面积为4870平方米,均为厂房,建(构)筑物编号:A29、A32;G11101-8421号宗地已建建筑面积为28100平方米,分别为办公2223平方米、宿舍743平方米、厂房25134平方米,建(构)筑物编号为:A52、A53、A54、A55、A62、A63、A69、A70、A72、A73、A74、A75、A76,其中A72、A73、A74、A75为A76的附属设施,非独立建(构)筑物。地上已建建筑允许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拆除重建,现状宿舍及厂房拆除后须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指标进行建设。
(四)本公告出让G11101-8420号宗地地上建(构)筑物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13,729.00元,G11101-8421号宗地为人民币13,611,527.00元,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与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碧岭街道办事处)签订《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地上保留建(构)筑物有偿出让合同书》,据此支付地上建(构)筑物出让交易对价:G11101-8420号宗地为人民币1,413,729.00元,G11101-8421号宗地为人民币13,611,527.00元,具体支付方式及其他事宜详见《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地上保留建(构)筑物有偿出让合同书》。
(五)本公告出让G11101-8420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G11101-8421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六)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与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深圳市坪山区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七)本次出让宗地涉及高压输电线路,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取得供电部门书面同意意见,须落实好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并征得深圳市供电局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须按照供电部门要求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其中,G11101-8420宗地涉及轨道31号线规划控制区10112.84平方米,该部分用地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涉及轨道31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23844.99平方米,该部分用地禁止围护结构锚索侵入;如需对上述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需开展相关空间预留专题论证,并在办理工规前须取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同意意见。
(八)本次出让宗地暂未设置地下停车场(设施),具备条件时在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地下停车场(设施),并应满足相关规定及要求。
(九)本次出让宗地位于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本次出让宗地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生态环保及地质灾害防护等要求。
其中,G11101-8420宗地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炳坑水库,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取得炳坑水库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十)本次出让宗地建设需满足《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51322-2018)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运营标准》(SJG 124-2022)的要求,同步落实有效的粉尘控制措施和隔音降噪措施,且方案设计阶段应取得住建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项目建成后需按照住房和建设部门要求进行运营管理,并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十一)本次出让宗地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就路口开设进行专题论证,并取得交通部门和交警部门书面同意意见。项目整体形象须与自然景观、城市风貌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厂区内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进行绿化,鼓励设置垂直绿化、架空绿化和屋顶绿化。
(十二)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落实生态环保、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电力设施保护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
(十三)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可独立申请(不支持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竞买咨询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可就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有关情况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
(二)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三)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楼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楼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六、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应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竞买资格条件核实,核实通过后与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深圳市坪山区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竞得人须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坪山区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向碧岭街道办事处申请签订《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地上保留建(构)筑物有偿出让合同书》。
七、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缴纳出让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
本公告出让宗地为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和建(构)筑物出让价款,竞得人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和建(构)筑物价款。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九、“交地即交证”服务
竞买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意在申请《出让合同》签订环节,按“交地即交证”模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付清地价款证明》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十、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网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地上保留建(构)筑物有偿出让合同书》《深圳市坪山区碧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址: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