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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河公易矿〔2025〕9号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中村矿区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变质砂岩矿 (挂牌公告)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交易机构名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让人名称: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中村矿区建筑用大理岩
、建筑用变质砂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河公易矿〔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3〕4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连平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通过河源市土地和矿产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组织实施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中村矿区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变质砂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拟出让采矿权名称: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中村矿区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变质砂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变质砂岩(矿种类别编号:84912、83978)。
(三)矿区位置: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中村矿区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变质砂岩矿位于广东省连平县38°方向,直距约27.0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连平县上坪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14°39′23″、北纬24°33′11″。
(四)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2848平方公里,拟开采标高为+580m至+400m。由1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详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2716919.500 |
38566572.340 |
8 |
2716005.400 |
38566556.220 |
2 |
2716703.680 |
38566820.530 |
9 |
2716248.650 |
38566720.530 |
3 |
2716048.165 |
38567101.627 |
10 |
2716315.340 |
38566795.190 |
4 |
2715942.089 |
38567004.281 |
11 |
2716426.260 |
38566908.400 |
5 |
2715824.777 |
38566576.369 |
12 |
2716637.550 |
38566723.460 |
6 |
2715971.070 |
38566537.480 |
13 |
2716509.497 |
38566533.950 |
7 |
2715985.510 |
38566557.030 |
14 |
2716688.324 |
38566455.554 |
(五)矿区资源量:根据关于《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中村矿区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变质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的函(粤储审〔2024〕209号),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矿区范围内建筑用大理岩保有控制资源量矿石量718.68万立方米,推断的资源量矿石量621.91万立方米;建筑用变质砂岩保有控制的资源量矿石量71.86万立方米,保有推断的资源量矿石量173.04万立方米。
根据广东省金石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评审意见书 》(粤金评字〔2024〕40号)设计建筑用大理岩可采资源量矿石量1198.03万立方米,建筑用变质砂岩可采资源量矿石量94.66万立方米,第四系残坡积层和填土层46.04万立方米。
(六)设计开采规模:80万立方米/年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出让年限:18年(生产服务年限约为16.5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0.5年)
二、出让方式及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宗采矿权委托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则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名单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网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凡是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且自被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采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竞买人需对土(林)地前期流转等补偿费用、对原采矿权人剩余资产价值的认可。(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382.07万元;
(二)竞买报价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76.4万元。
五、交易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本次出让公告发布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挂牌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交纳保证金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网上交易期间,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挂牌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产网上交易系统,交易系统网址:https://14.215.227.134:9020。
六、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由于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等制约因素,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不予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如因经济发展需要,政府要求矿山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予以服从,政府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五)由于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提供查阅的资料存在风险,需要到现场勘查的竞买人请自行前往,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
(六)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山开采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采矿及生产生活用地办理、林地占用、取水许可、矿区和周边现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慎重决策,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七、公告、公示
采矿权出让公告、结果公示信息的发布,按连平县人民政府、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权限,分别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连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交易过程和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澄清。
九、联系方式
(一)交易系统网址:https://14.215.227.134:9020/
(二)联系地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四楼
(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业务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部)
(四)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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