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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新民村、新扬村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专项评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
采购项目编码:
44*开通会员可解锁*42601141028
项目业主: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新民村、新扬村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专项评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
合同编号:
44*开通会员可解锁*42601141028
合同总金额:
¥902,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内容:
一、为兑现因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征地产生的留用地指标(实物留地),保障后续留用地用地手续合规合法,需开展两项工作:分别为1、新民村、新扬村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专项评估;2、新民村、新扬村留用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编制。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专项评估根据广州市控规报批程序及审查要求,针对新民村、新扬村留用地地块开展控制性规划方案编制及专项评估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等。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内容包括调整方案规划文本、规模使用台账、相关矢量数据及数据说明文档。 二、需满足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专项评估需根据广州市控规报批程序及审查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及相关专项评估,必要的专项评估共五项:分别为环境影响评价、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最终控规方案需完成市政府批复及控规上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需经市规资局审查通过并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完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平台数据上网和批后公告。
合同附件
控制性规划合同--花都区秀全湖及周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新民村、新扬村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专项评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服务规划设计合同.pdf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