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2#楼B101-B112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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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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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2#楼B101-B112超市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16:06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2#楼B101-B112超市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ZC2026(GM03)0001

标的名称: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2#楼B101-B112超市

标的编号:ZC2026(GM03)000100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ZC2026(GM03)0001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2#楼B101–B112超市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 佛山市高明区邻商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序号

资产名称

用途

资产地点

建筑面积

(㎡)

租期

起始价

增价幅度

竞投保证金(元)

1

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2#楼B101-B112超市

超市

明城镇城喜路131号邻里中心2#楼B101-B112商铺

约965.76

10年

40174元/月

100元/月

150万

3.产权证照情况: 该项目暂未办理产权证,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免租期: 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竞得人前6个月无需支付租金(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和3个月经营免租期)

5.资产用途:竞得人仅可用该资产用于经营超市,若竞得人未按要求用于经营超市,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不作补偿及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6.租金收取方式: 按月度收取

7.租金递增情况: 以竞得价格每三年递增5%

8.优先承租权情况:

9.合同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整 。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若没有按期足额交纳合同保证金,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有权重新发起竞投。

10.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整。用于担保竞得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工期、安全、服务承诺等。

(1)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装修保证金。若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缴纳装修保证金,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有权重新发起竞投。

(2)①若竞得人不在指定时间内开展装修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不作补偿及不退还装修保证金,并有权重新发起竞投;②竞得人在推进装修后没有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不作补偿及按进度情况不再返还剩余部分装修保证金,并有权重新发起竞投;③竞得人没有经招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延迟装修或完成装修后不开展运营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有权重新发起竞投。

11.物业管理费:前两年物业管理费免收,第三年到第五年物业管理费按不超过8元/平方米/月收取,第六年开始按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 。

12.装修设计审批期:竞得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完成项目管理团队组建并向招租人报备;同时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招租人要求的全套装修设计图纸(含效果图、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经招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

13.装修期: 竞得人在招租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必须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及环境布置工作,并达到开业状态。若竞得人未按期完成装修,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不作补偿及不退还装修和合同保证金,并有权重新发起竞投

14.营业期:装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在7日内正式开业运营。若竞得人未按期开业,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不作补偿及不退还合同保证金,并有权重新发起招投标

15.投资额: 用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改造、装修、设备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首批商品采购及前期运营流动资金)的自有或可支配资金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竞得后合同中须提供详细的《项目投资预算明细表》。若竞得人投资额未达标,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不作补偿及退还合同保证金,并有权重新发起竞投

16、超市服务品牌要求:为提升邻里中心品牌形象,提高覆盖社区的完善程度,确保超市项目运营稳定性,保障商品质量与安全,针对超市服务品牌提出如下要求:

(1)竞得人所使用的超市品牌,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10家(含)以上直营或加盟连锁门店的超市品牌。竞得人需要在超市开业运营前向招租人出示足以证明拥有该等资质的文件,且招租人对该等资质予以书面认可;若竞得人在超市开业前无法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商铺并重新进行招投标,不退换租赁保证金与装修保证金和不作任何补偿。

(2)在租赁期间,竞得人有义务维持该品牌符合前述资格要求,若因品牌方问题导致门店数量低于10家,竞得人应立即通知招租人,并采取令招租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另外,如竞得人在租赁期间要变更超市品牌,需取得招租人书面同意。

17、网上竞价结束后,招租人通过平台发布交易结果后,如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在15日内按交易文件和竞得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合同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招租人和竞得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保证金须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号,且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名称须一致。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

3.网上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3.招/出租人:佛山市高明区邻商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421号

招/出租人:佛山市高明区邻商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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