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医院新制剂室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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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广州市皮肤病医院新制剂室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8:4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开通会员可解锁*82601281085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皮肤病医院新制剂室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负责新制剂室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审核预付款、进度款支付、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核查工程量;新增主材单价审核;检测监测等费用审核;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优化建议;结算审核、对数;协助采购人完成结算财评送审工作,根据需要协助采购人完成审核备案以及配合相关部门的抽检审查;其他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投资额(¥30,969.8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1.审核报告原则上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 2.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咨询需求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予以响应。 3.逾期出具审核报告的按合同约定扣减服务费,累计超过2次无合理理由逾期出具审核报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1.供应商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为本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第一期,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的30%作为预付款。 2.第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支付到服务费的50%。 3.第三期,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结算财政评审后30天内,支付剩余服务费。 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应当说明应付款依据、应付款金额及收款账户信息。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服务酬金。

服务时限说明:发布中选通知书至工程结算完成财评审核。

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最高限价30969.80元,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粤价函[2011]742号文)计算,服务费区间为[0元,30969.80元)。

是否选取中介:是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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