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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招拍挂类型: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龙湖现代产业园外砂片区蓬沙路与南翔路交界东北侧
公告性质: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6〕4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WG2026-SJ02 |
宗地 总面积 |
3334.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湖现代产业园外砂片区蓬沙路与南翔路交界东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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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加油加气站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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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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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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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气站用地 |
3334.6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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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9625BB0003|44165251A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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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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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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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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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实用地面积:3334.66平方米(5.002亩) 3.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4.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669.32平方米。 5.建筑密度:≤40% 6.绿地率:≥20%。 7.建筑高度:≤25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29.5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8.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相关部门对海绵城市管控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地块建(构)筑物设置应按照有关规范控制安全距离。 10.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1.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2.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详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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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建设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受让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受让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1‰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为确保建设用地依法、依规、依时、保质投资建设,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龙湖现代产业园外砂片区蓬沙路与南翔路交界东北侧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龙湖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该协议签订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具备法律效力,在出让时作为出让文件一并公示。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监管协议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征龙湖财政。
(七)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八)该宗用地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拟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未经许可,建设用地未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整片或分割进行转让,如确需转让应征得龙湖区人民政府同意。
竞得人取得用地之后,自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10年内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归属地不得迁移出汕头市龙湖区。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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