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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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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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汕头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项目】公开选取【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48:4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开通会员可解锁*92603191792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 项目按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和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划分为两个片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构成评估小组,自备用车、设备(包括无人机、水体检测仪器等),通过现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黑臭水体存在问题做好文字记录、影像(包括无人机)取证,并进行情况反馈,提出工作建议等。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片区(须覆盖片区内所有镇街),总次数不少于16次。期间要为汕头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服务。 2.服务要求: 2.1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方面 重点涵盖“四旁”“五边”等区域是否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包括陈年积存垃圾(占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卫生死角等;直接将垃圾倾倒入河、沟、塘现象,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形成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违规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垃垃圾临时堆放点是否按照《汕头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工作指引》设置和管理等。 2.2 黑臭水体方面 一是按照黑臭水体标准,重点检测三项指标,判断是否存在轻度或重度黑臭:(1)透明度:现场原位测定,合格标准为>25cm(或水深不足时按40%折算);(2)溶解氧(DO):现场原位测定,合格标准为>2.0mg/L;(3)氨氮(NH3-N):实验室分析,合格标准为<8.0mg/L。 二是排口整治与岸线保洁,(1)排污口:是否存在非法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已设排污口是否有标识牌,便于监测;(2)雨水排口晴天不得存在排污现象;排涝任务完成后雨水闸门及时关闭;(3)水体及岸线:水面是否有垃圾、漂浮物、动物尸体;岸坡是否存在垃圾堆放或违章搭建。 2.3中介服务机构组织评估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 3.交付要求: 评估小组每次评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对评估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以形成带问题标注信息的系列图片(视频)、问题清单及有关工作建议予以反馈。每次反馈问题不少于10个。按次提供报告(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总数不少于16份。(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资审批项目: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投资额(¥163,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暂定服务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视实际服务完成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金额:¥163,000元 至 ¥97,800元

金额说明:报价方式:报总价(包干价),报价包含所有人工、材料、差旅等成本。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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