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1-07
发布于
广东广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拆卸、管线迁改、围蔽、土地清表、平整工程_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标题: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4-44*开通会员可解锁*-98905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拆卸、管线迁改、围蔽、土地清表、平整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拆卸、因拆卸引起管线临迁、围蔽、土地清表、清运、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15分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分投标总报价:260183254.07元,回收价值投标总报价:180843745.97 元,总分:93.06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分投标总报价:259865984.28元,回收价值投标总报价:180106253.27 元,总分:86.85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部分投标总报价:261121075.34元,回收价值投标总报价:180027236.19 元,总分:85.84分。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91510100MA61RKR7X3 1 26018.325407(万元)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1095个日历天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欧阳涛

资质资格:注册一级建造师/川*开通会员可解锁*01180

业绩:/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321294 2 25986.598428(万元)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1095个日历天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罗玉振

资质资格:注册一级建造师/粤*开通会员可解锁*01061

业绩:/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开通会员可解锁*4513E 3 26112.107534(万元)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1095个日历天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刘璐

资质资格:注册一级建造师/晋*开通会员可解锁*51524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新市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汇侨中路2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潘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