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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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7:2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440101-2026-02726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

采购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1-2026-02726

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11,327.5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5,511,327.5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511,327.54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资料收集整编、现场检查、隐患探测、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成果1中各类报告初稿编制; 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成果1各项报告修改及成果2要求的其它成果。 4.中标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成果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其中一种情况:(1)投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将该采购包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40%的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该采购包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28%的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3)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注:(1)投标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已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的分包事项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投标。(3)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中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②监狱企业。(4)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5)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协议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电子远程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开通会员可解锁*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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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10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23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广州市珠江堤防安全评价(第二批)招标文件(2026031306).zip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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