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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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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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3:47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6A-2*开通会员可解锁*1-5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定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第74-76页如下内容做出修改:

原内容为:

类型

序号

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职业操守

12

监理人应按 50 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委托人有权认为涉事监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监理行为

16

监理人应按 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且不超过造成损失的 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17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立即改正,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金额的 15%以上 50%以下且不超过造成损失的 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现修改为:

类型

序号

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职业操守

12

监理人应按造成损失的30%的标准(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委托人有权认为涉事监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监理行为

16

监理人应按5万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17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立即改正,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金额的1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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