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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9:01
招标项目名称: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
标段(包)名称: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68K-2*开通会员可解锁*1-6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和平县城防洪堤达标加固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发布招标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增加第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签名和盖章要求增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格式落款中的“投标人”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投标须在投标文件附上《联合体协议书》。
四、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置、企业荣誉、企业业绩)评分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信用评价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信用分值较低主体的信用分值计算信用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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