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项目编号:2600332C
项目名称: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
标的编号:2600332C001
标的名称: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挂牌披露
| 项目名称 | 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 | 项目编号 | 2600332C |
| 委托方 | 珠海大横琴城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公告开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告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批准机构 |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连接黑白面将军山隧道与珠海大道的城市快速路,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主线高架段分幅布置,左幅桥全长300m,右幅桥全长238.852m;珠海大道节点新建8条匝道与珠海大道形成T型全互通立交,匝道桥梁全长3.37km;新建立交引起的珠海大道辅路拓宽改造和主辅出入口调整。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安监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管网迁改、电力迁改等。本项目图纸土方余渣理论处置方量约为32222.27m3,石方余渣理论处置方量约为50442.74m3。 本项目土石方余渣处置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935,798.50元(其中土方余渣价值249,722.59元,石方余渣价值2,686,079.51元),以土石方余渣处置评估价值人民币2,935,798.50作为交易底价,最终成交费用为土石方余渣处置款项,须按(珠府函[2022]1号)通知规定上缴区财政局。 工作内容:竞得人严格按照《关于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告》(珠市政林业〔2018〕100号)并参照《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利用管理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5〕253号)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自行负责土石方余渣的堆放、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和相关审批工作等,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 ||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需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是否有三家报名限制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2、现场查勘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琴路靠近中铁十二局项目部西侧、屏东四路中油BP珠海南屏西加油站南侧、洪湾水闸靠近中铁十六局项目部附近,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梁工。 3、《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成交价格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履行合同完毕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5、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90,000.00元,竞买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6、竞得人须按《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中标价向委托方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如履约担保采取现金担保形式的,竞得人应当于《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协议》签订前,足额将担保金交于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履约担保采取履约保函担保形式的,竞得人应当于协议签订前7个工作日提交。 7、竞得人必须服从委托方的现场管理,按照本工程施工进度及委托方通知将本工程砂石余渣进行及时清运。竞得人必须保证临时砂石余渣堆渣现场现状存放量不得大于总容量的3/4,若无法保证上述要求,造成砂石余渣无地存放,竞得人必须负责择定第二场地,并相应承担运送至第二堆场地的运输费用,以保证本工程施工进度。具体工期以本工程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竞得人应当严格按照《珠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交警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自行负责砂石余渣处置的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上述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法律责任及相关的赔偿责任。 8、竞得人须承担《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协议》项下土石方余渣处置相关评估服务费用。本项目包含两笔土石方余渣价值评估服务费:1.《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价值评估委托合同》(合同编号:ZP24-2025-110)约定含税评估服务费11,28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10,641.51元,税金638.49元);2.《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价值评估委托合同》(合同编号:ZP24-2025-111)约定含税评估服务费 10,97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10,349.06元,税金620.94元);两项费用合计含税金22,250.00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20,990.57元,税金1,259.43元)。竞得人须于《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对应款项一次性全额直接支付给相应评估公司。 9、因市场价格变化,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本工程土石方余渣处置价格以投标竞价中标价为准(含税价,且不包含评估服务费),处置价款为固定价格,除《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协议》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任何理由而增减。砂石余渣处置成交价款由竞得人直接支付给财政局。 10、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成交方自行办理,成交方具体进场清运砂石土余渣的时间以本工程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及委托方通知为准,成交方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成交方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成交方应服从委托方及本工程施工单位管理、按照施工进度将当日砂石土余渣及其附着物等全部清运干净,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否则委托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方承担。 11、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待标的提取完毕后退回。 12、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3、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土石方余渣处置协议》。 14、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徐佩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杨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7260951 |
| 竞买须知 |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1.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2.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1.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2.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1.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2.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180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1.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2.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