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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康巴什北区乌仁都西路东、伊克昭街南、泰康街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1.32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种植工程、硬化工程、垃圾转运站及配套服务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18.18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五)项目建设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评估及影响范围
(一)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建设运营期生态环境污染、交通拥堵问题等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周边企事业单位。
(二)评估要素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的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的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一)周边居民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声、粉尘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
(三)是否会给周边带来不安全感,是否影响当地的社会安定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
(五)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
四、征询事项
(一)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二)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解决项目附近交通拥堵困扰?
(三)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或建议?
(四)您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五)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欢迎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及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康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