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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2026年第10674号 ) 标的2:永宁镇杨树底村 | ||
|---|---|---|---|
| 标的编号 | DL2026ZL000773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0776-2 |
| 出租底价 | 747,576.00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 项目概述 | 标的1:阎店乡薛家村:地块产权号为09900072号,评估面积58.92亩,评估单价为400元/亩,租期为20年,挂牌底价为42.4224万元。 该地块土层较浅,不适宜大田作物,仅可种植果树。但果树需5-6年才能产生收益,且当前苹果市场价格低迷,投资回报周期长、风险高。该地块仍有果树,原承租方部分占用。 标的2:永宁镇杨树底村:涉及四个地块,产权号分别为09900070、09900074、09900075、09900076号,评估总面积138.44亩,评估单价为300元/亩,租期为20年,挂牌底价为74.7576万元。 该村四个地块,地处山坡,土层较薄,无水源保障,道路条件差,仅适宜种植玉米等大田作物,平均亩产仅600斤,远低于正常农田产出水平。该地块仍有果树,原承租方部分占用。 标的3:阎店乡左屯村:地块产权号为09900081号,评估面积25.86亩,评估单价为300元/亩,租期为20年,挂牌底价为13.9644万元。 该地块属山沟地带,坡度超过45%,石头多、土层极少,无法进行常规种植,原承租方曾用于建设鸡舍,存在部分占用情况。 其他内容详见《国有土地承包合同》模板。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不动产所在地,刘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资产信息
| 土地证号 | 坐落位置 | |||
|---|---|---|---|---|
| 面积(平方米) | 类型 |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 规划用途 | 目前用途 | |||
| 其他信息录入 | ||||
披露事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交易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不得改变农用土地性质。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仅能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养殖业相关业务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因原承租方有继续摘牌意向,所以合同到期后可能出现原承租方持续非法占用的情况。本次挂牌若产生新的承租方,由出租方负责配合房屋的腾退事宜,若自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未完成腾退事宜,则该《国有土地承包合同》自动解除,待本公司腾退收回出租房屋后再履行挂牌程序。 因此,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登记前对上述现状等事实情况进行充分地调查和了解,知晓成交后腾退收回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同意接受腾退不成将导致解除《国有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后果,方可参与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一经完成报名登记手续和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可以接受标的被原承租方占用的现状和事实,成交后若以上述原因为由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租赁合同签约、交纳租金和交易费用,须按公告中违约条款的相关内容执行。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大顺评报字【2026】第15号、16号、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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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全部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 (5)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全部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6)承诺对“其他披露事项”中内容知晓并同意,同意由出租方负责配合房屋的腾退事宜,若自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未完成腾退事宜,则该《国有土地承包合同》自动解除,待腾退收回出租房屋后再履行挂牌程序。 (7)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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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交易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200,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全部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 项目成交的全部租金(即20年总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后续租金按照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至指定结算账户。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等额租金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瓦房店市苇套农场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81MACDNNNL79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西杨乡苇套农场苇套屯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坚 | |
报名信息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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