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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20049号 ) 瓦房店机床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拆除的3栋房屋建筑物拆除回收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DL2025ZC004255 | 监测编号 | DL2025ZC004255 |
| 转让底价 | 222,112.80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品类 | 实物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坐落于瓦房店机床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拆除的3栋房屋建筑物,总面积1,872.00平方米,其中:1.厂房面积1,296平方米,主要拆除厂房东、西、北侧墙体及屋顶及厂房南侧标高(高3.6米*长 72.4 米)以上部分(墙体、屋顶)。2.小办公房面积 144 平方米全部拆除。3.彩钢板房面积432平方米全部拆除。 底价包含拟拆除资产的拆除费用和资产残值,本次拆除资产不包含厂房南侧标高(高3.6米*长72.4米)以下部分(墙体、屋顶)。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1、已按要求提交现场踏勘预约登记表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3:00意向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公告附件处下载,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佩戴未过期安全帽、禁止携带烟火,办理进厂手续,现场踏勘日当天安全、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携带“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得踏勘。 踏勘前需要一日需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须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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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大圣评报字[2025]第097号)等大连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废料变价收入,包含拆除费用为人民币5.616万元,该拆除费用在受让方全部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支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若拆除期限内涉及到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该笔费用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并归转让方所有。 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实际交易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税率13%,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评估报告显示: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坐落于瓦房店机床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拆除的3栋房屋建筑物,总面积1,872.00平方米,其中:1.厂房面积1,296平方米,主要拆除厂房东、西、北侧墙体及屋顶及厂房南侧标高(高3.6米*长72.4米)以上部分(墙体、屋顶)。 2.小办公房面积144平方米全部拆除。3.彩钢板房面积432平方米全部拆除,本次评估上述3栋房屋建筑物的拆除费用和废料变价收入。 5、转让标的不包含厂房南侧标高(高3.6米*长72.4米)以下部分(墙体、屋顶),请各位意向受让方悉知并了解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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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资产类交易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 5、本项目挂牌价格为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废料变价收入,包含拆除费用为人民币5.616万元,该拆除费用在受让方全部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支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若拆除期限内涉及到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该笔费用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并归转让方所有。 6、【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的;②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拆运的;③受让方在资产拆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7、【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签订《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8、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6)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向转让方提交本项目的拆除施工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拆除施工,施工期间按转让方管理制度和资产所在单位要求进行拆运,拆运全部标的物及排渣、场平、清场工期自交接进场之日起计算为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拆运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按相关规定排放,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误期,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 (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方确定的标的物和相关规定进行拆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拆运或因拆运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其拆运资格,并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要求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标的物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扣全部成交款。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损失。 (1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等污染,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进行补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 (12)同意并承诺进行项目拆运、回收的施工单位及人员具有拆运、回收项目所涉及的资产所应具备的相关资质(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1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结束时应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4)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15)同意本项目挂牌价格为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废总体价值,包含拆除费用为人民币5.616万元,该拆除费用在受让方全部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支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若拆除期限内涉及到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该笔费用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并归转让方所有。 (16)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9、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10、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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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交易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瓦机实达综合加工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开通会员可解锁*0Y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瓦房店市健康街2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39,97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岩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报名信息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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