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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西藏篇章,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部署,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按照《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我厅开展了《西藏自治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公路发展规划》《“十五五”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四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现拟邀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技术能力较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四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拉萨市。
(二)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对《西藏自治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公路发展规划》《“十五五”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别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三)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四)服务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近十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类似咨询服务工作经验及业绩。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报价及相关约定
(一)报价最高限价
四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全过程合并包干服务费用限价为812000.00元。
(二)服务保证金
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无 。
(三)服务要求
1.四项规划定稿后三个月内完成服务工作,具体以中标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三、服务响应要求
(一)响应报名时限
意向单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报名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
(二)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装订成册,逐页盖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供应商具备类似咨询服务工作经验,包括合同协议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7.拟投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三)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
2.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30分(以下所有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5号楼3013室),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0号。
4.响应性文件接收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5.响应文件应于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比选公告指定递交地址,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6.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①逾期送达的;
②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进行报价的;
③响应文件中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中标方式
采购工作组对符合项目及比选公告要求的单位经综合评比后,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1.报名确认函
2.报价函
3.评审方法和标准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