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屏山县真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征求意见公告
本招标项目屏山县真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屏发改审批〔2023〕81号、屏发改函〔2026〕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7850m²,河滨生态缓冲带62750m²,河道水域水生植被恢复21590m²。人工湿地建设地点起于真溪河锅铲湾桥上游约100m,止于宋家坝(包括新发社区)污水厂,共计0.45km;生态缓冲带共设置有12处,沿真溪河(包包上拦河坝至汇入岷江口)两岸分布;河道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起于真溪河锅铲湾桥上游约100m,止于下游拦水坝,共计1.23km。
本项目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底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保障本项目涉及社会各方公共利益,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现就屏山县真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征求各方意见,社会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本项目征求意见结束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招标文件预公示(征求意见)栏中“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
联系人:凌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屏山县真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