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拍 卖 公 告 我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至3月12日18:00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新源县委党校门口一间门面房三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27.99平方米 。 一、标的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的收取分两笔支付,须线下支付的可网银或电汇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线上支付的按拍卖平台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线上0.1万元,线下0.1万元) 2)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支行 行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 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33902 3)、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时 四、起拍价:75000元/5年 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1000元。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门面房仅供内部使用,不得对外经营。买受人须严格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且不能从事餐饮经营和餐饮服务活动,不能经营销售酒类产品。对所租用房屋在不改动和破坏房屋结构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需经资产方同意才有权进行装修装潢。 3、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资产方的权益的行为。 4、租赁房屋的水、暖、电、网络、安全、保卫、消防、环保、卫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如因买受人过失造成对资产方房屋及财产的损害,买受人应照价赔偿。 5、因买受人违约致使合同提前解除,买受人应将房屋及其公共不可拆除设施完好地交还资产方。房屋内所有买受人投资的装修无偿归资产方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资产方有权要求维修或重作,亦有权要求买受人拆除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从押金中扣除。 6、租赁期间买受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给资产方造成损失,资产方可以解除合同。 7、如买受人拖欠到期租金,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在资产方限定期限内纠正的,资产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 8、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资方支付滞纳金1000元。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资产方造成的损失。 9、买受人成交后,要交付房屋的押金2000元整,合同解除后,经验收合格,资产方将无息退还押金。 10、其他未尽事宜按买受人与委托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执行。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等相关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肖女士 十一、咨询地点: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225号望景华庭1号楼3-601室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