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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本级备案。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草原工作站,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2026年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霍尔果斯市。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235.15万亩,配套“铁质柱+刺丝+网片”围栏及警示标识牌。1.察布查尔县沙化土地综合治理5.55 万亩(人工种草),主要草种为紫花苜蓿、扁穗冰草等。2.非沙化土地造林种草19.04万亩,种苗质量Ⅱ级以上,其中:①尼勒克县人工造乔木林0.05万亩,主要树种为海棠、榆树等;②伊宁县人工造灌木林0.40万亩,主要树种为小檗、沙枣等;③人工种草18.59万亩,主要草种为紫花苜蓿、扁穗冰草等,含察布查尔县9.45万亩、霍尔果斯市4.50万亩、伊宁县4.0万亩、巩留县 0.44万亩、尼勒克县0.20万亩。3.封山育林 0.90万亩,采用“铁质柱+刺丝+网片”围栏,配套警示标识牌。含霍城县 0.40万亩、尼勒克县 0.50万亩。4.退化林修复 2.94 万亩,采用补植补造、采伐更新等方式,种苗质量Ⅱ级以上,主要树种为杨树、榆树等,含伊宁市0.17万亩、察布查尔县1.0万亩、霍城县0.11万亩、巩留县0.38万亩、新源县1.0万亩、尼勒克县0.28万亩。5.草原改良147.77万亩,采取“毒害草精准防控+肥力提升+围栏保护”措施,含伊宁市30.0万亩、霍尔果斯市0.40万亩、伊宁县 22.06 万亩、霍城县26.04万亩、巩留县11.29万亩、新源县54.48万亩、尼勒克县3.5万亩。6.草原围栏58.95万亩,由刺丝、网片、挂线柱、加强柱、支撑柱(角柱)、门柱、大门等组成,含伊宁县22.13万亩、察布查尔县9.0万亩、巩留县5.82万亩、尼勒克县 22.0万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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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生产经营种类应包含草种子。(3)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损益表又称利润表,财务报告中提供损益表或者利润表均可)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显示成立日期为准,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中的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中的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上述网站中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③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上述网站中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④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①招标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草原工作站,联系人:王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②代理机构: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宁市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8室,联系人:谢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5.本标段项目地点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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