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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第九、十层办公房地产分别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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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编号 |
ZX202508HN2140-3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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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 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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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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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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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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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海口市大同路36号 华能大厦第九层办公房地产招租 |
1104.01 |
50000 |
24,4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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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海口市大同路36号 华能大厦第十层办公房地产招租 |
1104.01 |
50000 |
2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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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 期限 租金 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月一付,每月10日之前支付当月租金,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 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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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 期限 |
2个月(不含在5年租赁期内) |
租赁押金(元) |
首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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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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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 现状 |
1、标的位于海口市大同路36号,东至大同路、南至金鹿古玩城、西至其他用地、北至财富中心用地,周边有财富中心、明珠广场、银行、酒店、海口市第九中学、海口人民公园等配套设施,附近有丽都花园、南希花苑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人口聚集度较好,交通条件较便利,地理位置较好。 2、资产详情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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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 用途 |
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经营液化气加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出售及带污染、高噪音的行业(如歌舞、音响销售、化工等)。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或第三人,造成业主或第三人投诉、索赔或行政部门处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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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 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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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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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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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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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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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省直属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000MB1R509870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7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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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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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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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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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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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参与竞租(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15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在15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及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对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场内外卫生、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工作,如相关部门检查各项指标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处罚,均由承租方承担。 9、自标的交付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交付前产生的由招租方负责及承担。 10、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1、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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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招租方收齐首次租金及押金后5日内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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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及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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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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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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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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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海口龙华区大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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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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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承诺书; 4、其它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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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不含次高报价者),竞租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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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承租方按5年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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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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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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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海口市大同路36号 华能大厦第九层办公房地产招租 |
11月6日 9:00 |
11月20日9:00 |
3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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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海口市大同路36号 华能大厦第十层办公房地产招租 |
11月6日 9:00 |
11月20日9:10 |
3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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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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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陈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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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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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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