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NGP2025-17
二、合同名称:委机关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HNGP2025-17
四、项目名称:委机关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2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4468011.12 |
4468011.12 |
| 2 |
食堂服务 |
1(项) |
2996082.72 |
2996082.72 |
合同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陆万肆仟零玖拾叁元捌角肆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金额: 414671.88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陆佰柒拾壹元捌角捌分
八、验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验收组成员:张光鹏、王艳芳、刘学军、刘洪高、林岚、翟佃勤、全伊莱
十、验收意见:*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张光鹏副主任在省卫生健康委第一办公区三楼302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委机关新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含食堂)项目费用支付等事宜。会议原则同意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9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会议要求,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每月申请支付前要进行月度考评,达到合同规定的考核总评分 85 分以上,物业管理费按中标价格的 100%支付;考核总评分低于 85 分(不含)以下,每少一分,物业管理费按中标价格月度费用依次扣减 0.5%支付;考核总评分低于 80 分以下,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在下一个月考核进行考核,得分达 80 分以上继续履行合同。未达 80 分提前终止合同,并且在我单位更换新物业公司的过渡期内,继续做好物业服务保障工作”,请委机关工会组织各处室轮流对物业公司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打分。
十一、分段验收说明:经委机关工会组织对物业公司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和9月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打分,得分为95.38。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