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鑫阳系集中式光伏电站保险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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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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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鑫阳系集中式光伏电站保险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XY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鑫阳系集中式光伏电站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永泰 100MW 农(渔)光互补项目、永泰 10MW 渔光互补项目、兴旺 40MW

渔光互补项目、鑫飞 380MW 渔光互补项目、鑫菱 230MW 渔光互补项目、鑫辰 209MW渔光互补项目、恒鹏 270MW 渔光互补项目、恒雅 280MW 渔光互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鑫阳系集中式光伏电站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鑫阳系集中式光伏电站保险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企业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本次招标保险需求的经营范围。 2.2 具有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能够覆盖本项目所要求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 2.3 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2.4 本项目接受分(子或支)公司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招标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招标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至江苏

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1、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 2026 年 03 月-2026 年 05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截图打印。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 584 号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高邮市

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就鑫阳系集中式光伏电站保险采购项目(GYXY2*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XY2*开通会员可解锁* 2.项目名称:鑫阳系集中式光伏电站保险采购项目 3.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费率报价,并设定年总保险费率上限为 0.93‰,对应预算金额约 490 万元(本次投保共计 8 个光伏电站,其中:兴旺 40MW 电站预计投保期限 7个月;鑫辰 209MW 电站、恒雅 280MW 电站预计投保期限 10 个月,其余电站按投保期限 1 年,具体以实际投保时间计算。 4.采购需求: (一)财产损失保险需求 (1)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暴风、暴雨、龙卷风、台风、飓风、雷击、冰雹、暴雪、冰凌、洪水、火灾、爆炸、地震、意外事故等风险造成的光伏电站设备损坏、财产损毁;由保险公司向招标人或其投保受益人承担赔付责任。 (2)投保标的为光伏电站全站固定资产,涵盖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升压站及升压站设备、电缆、支架、配电设施等,投保时附资产清单作为承保依据。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需求 (1)被保险光伏场站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第三方财产受损(含起火蔓延烧毁邻地农作物等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负责赔付。 (2)因光伏场站及配套设施管理不善,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受损的,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负责赔付。 上述两类第三者责任保障,必须将地震、暴风、暴雨、龙卷风、台风、飓风、雷击、冰雹、暴雪、冰凌、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引发的第三方事故,全部纳入保险理赔范围,不得设置除外约定。 5.投保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列 电站名称(简写) 体量/面积(参考备案证) 项目所在地 预计投保期限 1 永泰 100MW 农(渔)光互补项目 100MW/1727 亩 高邮市龙虬镇 2026 年 8 月 15 日—2027 年 8 月 14 日

2 永泰 10MW 渔光互补项目 10MW/296 亩 高邮市龙虬镇 2026 年 8 月 15 日—2027 年8 月 14 日 3 兴旺 40MW 渔光互补项目 40MW/657 亩 高邮市龙虬镇 2027 年 1 月 15 日—2027 年8 月 14 日 4 鑫飞 380MW 渔光互补项目 380MW/7120 亩 高邮市甘垛镇 2026 年 8 月 15 日—2027年 8 月 14 日 5 鑫菱 230MW 渔光互补项目 230MW/4257 亩 高邮市临泽镇 2026 年 8 月 15 日—2027年 8 月 14 日 6 鑫辰 209MW 渔光互补项目 209MW/3923 亩 高邮市汤庄镇 2026 年 10 月 15 日—2027年 8 月 14 日 7 恒鹏 270MW 渔光互补项目 270MW/4908 亩 高邮市临泽镇 2026 年 8 月 15 日—2027年 8 月 14 日 8 恒雅 280MW 渔光互补项目 280MW/5009 亩 高邮市甘垛镇 2026 年 10 月 15 日—2027年 8 月 14 日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主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加保电站(鑫辰 209MW、兴旺 40MW、恒雅 280MW)的保险期间自其加保生效之日起至主保单到期之日止。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企业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本次招标保险需求的经营范围。 2.2 具有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能够覆盖本项目所要求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 2.3 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2.4 本项目接受分(子或支)公司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招标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招标采购,其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

由负责人代替。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6 月 26 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1、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 2026 年 03 月-2026 年 05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截图打印。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 584 号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海潮东路 联系人:封雪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盂城路 584 号 联系人: 王洪才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 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因投标单位自身贻误行为或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 6、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纸质版(银行、保险、担保)保单(保函)、支票、现金等任何一种形式。投标单位可根据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自愿选择。 银行转账。投标单位可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网银或电汇方式转账至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帐号:321*开通会员可解锁*0094088。 非中标候选人待宣布评标结果后退还,中标候选人待服务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采用现金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现场(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地址: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 584 号一楼开标室。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海潮东路 联 系 人: 封雪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盂城路 584 号 联 系 人:王洪才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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