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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磋商文件意见征询公告
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就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采用竞争磋
商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
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为非正式磋商文件,正式磋商
文件详见后续磋商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招标需求:
1.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
求;
2.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3.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4.标的的验收标准;
5.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磋商文件
1.招标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磋商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磋商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7:00 前
(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 128 号诚基名苑 2 幢 618 室,邮编 211100。
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875940346@qq.com。联系人:
戴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磋商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磋商文
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
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监管部门处
理。
附: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
1
竞争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JDXZB-20250XX
项目名称: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
招标人: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竞争磋商须知 ................................................................. 6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 11
第四章 评分办法 .................................................................... 14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供参考) ...................................................... 17
第六章 竞争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 27
3
第一章 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现场
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DXZB-20250XX
项目名称: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
招标方式:竞争磋商
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预算金额:185万元
最高限价:18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招标需求: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
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
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12 月日至 2025 年 12 月日,每天 9: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1.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至南京东兴
4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 128 号诚基名苑 2 幢 618 室)获取招标文件。2.选择网
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上述盖章材料、《投标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
875940346@qq.com 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
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人。若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
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招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苏新暨南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句容市暨南路 1 号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5/*开通会员可解锁*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 128 号诚基名苑 2 幢 618 室
5
联系人:戴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6
第二章 竞争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1.1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
无
4、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
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
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
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6.7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等。
6.8 响应文件应装订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并提供壹份电子档(U盘,电子档为加盖公章的正本
扫描件)。
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
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竞争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竞争磋商邀请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7
(2)类似业绩;(3)人员配备;(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报价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
项内容仅接受一个价格。
1)响应报价应是竞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完
成本项目货物、服务、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价格、
包装费、运杂费、按招标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检验检测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本项目为固定
单价合同,一旦成交,成交单价不变。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5)供应商应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报价。(6)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人支付。均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苏招协【2022】002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0%结算,专家评审费参考苏财购【2016】48号文按时计取。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8、响应文件签署8.1 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
电话等。响应性文件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8.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磋商邀请规定办法密封送达的;(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四、磋商
9、联合体(本项目不采用)9.1两个(含)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磋商。
9.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招
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9.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竞争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竞争磋商。
9.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
理责任和接受指令。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0、磋商组织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
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磋商程序
8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
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
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 ) 供 应 商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价格、包
装费、运杂费、按招标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检验检测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即报价低于本项目成本恶意竞争的;
(5)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竞争磋商文件发布日上月至响
应文件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属于磋商邀请中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的;(7)响应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9)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10)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竞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方案的除外;
(11)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的;(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13)响应文件载明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磋商文件的要求的;(14)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竞争磋商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
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17)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5)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6)招标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1.8应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应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应答文件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9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应答无效。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1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2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13、确定成交供应商13.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南京东兴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招标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5、签订合同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招标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
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
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情处理。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
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15.6 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1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两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17.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7.2 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应符合财政部 94 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招
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7.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自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0
17.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环节的质疑事项。
17.5 原件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
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
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
事项。
17.6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
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7 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
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8、投诉18.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相关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和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
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招标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视情处理。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招标人
将视情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11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门卫安检服务岗位(3 名)
(一)人员要求:
1.女性,高中学历以上,18 周岁以上、45 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
超过 50 周岁),身高不低于 158cm。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学历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优
先;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校正视力不低于 4.8,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重听、无纹
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斑;无传染性疾病;
4.安检人员必须具备安检相关工作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机场式安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安检人员的政审证明,且乙方提供的安检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非缓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适合从事安检任务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规定
1.严格在规定点位开展工作,平时着装整齐、站姿标准,在探头下严格按照流程工作;
2.负责人行通道进出人员的机场式安检工作,督促所有进入人员过安检门,并使用手持金属探
测仪徒手逐人搜身检查;
3.负责对所携带物品使用 X 光机进行查验,对包裹进行开箱检查,防止外来人员携带移动通讯
工具和摄影、摄像器材、食品、现金、香烟、火种等,杜绝违禁品、无关品流入;
4.负责检查带入的电子产品或特殊设备的审批并督促登记;
5.负责《外来人员出入审批单》的审核,做到人证相符;
6.负责人行通道的卫生;
7.负责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值班模式
1.07:00-7:20 确保 1 人在岗;7:20- 17:30 确保 2 人在岗(其中有 2 小时换吃饭);17:30 至 22:30
确保 1 人在岗;备注:安检岗位工作人员每三个月进行岗位轮换。
2.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岗位进行调整,保安人员应配合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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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控警务辅助岗位:(12 名女性、9 名男性)
(一)人员要求
1.女性,初中学历以上,18 周岁以上、45 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 158cm。男性,18 周岁以上、
45 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 170cm。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学历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校正视力不低于 4.8,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重听、无纹
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斑;无传染性疾病;
4.警务辅助人员的政审证明,且乙方提供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
刑,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非缓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
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适合从事辅助活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规定
一)警务辅助人员(视频监控岗)
1.负责监控车辆管理:听取车辆进出门民警汇报;远程监控车辆在大门等候区和装卸区管理情
况;跟踪监控垃圾车、货车等其他车辆管理情况;
2.负责监控被管理人员流动情况;
3.负责监控被管理人员外出管理;
4.负责监控被管理人员夜间管理等;
5.负责对院墙、监控、照明等进行巡查;
6.监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违反规定情况的,应立即现场呼叫纠正,并记录违规行为;
7.负责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警务辅助人员(夜间视频监控)
1.从事专门夜间监控,负责夜间楼宇监控;
2.主要负责远程检查学习现场秩序;
3.协助做好夜间巡查工作;
4.保持监控室卫生整洁;
5.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警务辅助人员(医院监控岗)
13
(1)从事专门夜间监控,负责医院监控;
(2)主要负责远程检查监内住院被管理人员现场秩序,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喊话或电
话、对讲机告知;
(3)保持医院监控室卫生整洁;
(4)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值班模式
1.17:00 至次日 7:00 保证 2/3 的人员在岗(中间有 5 小时待岗,可以原地休息),医院监控岗早
上 8:00 点换岗;
2.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岗位进行调整,保安人员应配合服从。
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供本招标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成交
供应商未按招标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第四章 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
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30
分)
1.磋商报价
(3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30
技术(34
分)
2.1 保安整体
服务方案(8
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保安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完备性方面独立评审。(1)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对项目安保需求的理解全面深入,服务流程、人员配置、应急措施等模块清晰完整;采用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精准的安保策略,各项措施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得 8 分;(2)方案内容较清晰完整,描述明确;对项目安保需求有一定分析,总体思路符合常规安保逻辑,但在细节针对性上略有欠缺的得 6 分;(3)方案分析不够透彻,未结合项目具体特征展开深入论证;服务框架基本完整,但内容较为笼统,总体思路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一般的得 4 分;(4)方案内容针对性和准确性不强,对项目安保需求缺乏基本分析,未体现项目差异化特点的得 2 分;(5)未提供不得分。
8
2.2 门卫安检
管理方案(6
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门卫安检管理方案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完备性方面独立评审。(1)所有管理流程描述详细具体,无模糊表述;安检标准明确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方案覆盖人员准入、物品检查、应急处置等全部关键环节,逻辑框架清晰完整。对项目潜在风险点分析透彻,提出的应对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极强的得 6 分;(2)方案内容在主要方面清晰完整,分析具备一定的项目针对性。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基本明确,;安检标准设定总体合理,与项目需求有一定契合度的得 4 分;(3)方案分析深度不足,总体思路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表现一般。管理内容表述较为笼统,部分关键流程缺乏具体操作指引;安检标准设定存在一定模糊性;方案结构基本完整的得 2 分;(4)方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明显不足。管理流程和安检标准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结合度低;方案逻辑连贯性较差,各部分内容缺乏有效衔接的得 1 分;(5)未提供不得分。
6
15
2.3 监控警务
辅助方案(8
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监控警务辅助方案(从视频监控岗、夜间视频监控及医院监控岗)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完备性方面独立评审。(1)方案对三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全面准确,完全贴合警务辅助工作实际场景;岗位职责无遗漏,工作重点与岗位特性高度匹配,逻辑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得 8 分;(2)方案对三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基本合理,核心内容无明显缺失;岗位职责框架完整,工作重点方向正确的得 6 分;(3)方案对三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存在一定合理性,但准确性或完备性不足,部分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的得 4 分;(4)方案对三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存在明显缺陷,合理性、准确性或完备性严重不足的得 2 分;(5)未提供不得分。
8
2.4 门卫安检及监控警务辅助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6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门卫安检及监控警务辅助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完备性方面独立评审。(1)培训内容与项目需求紧密相关,管理方案包含岗位职责、绩效评估、沟通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制定差异化管理策略,方案逻辑严密,数据分析准确的得 6 分;(2)案内容全面,涵盖培训及管理主要方面,界定岗位职责,建立绩效考核和沟通协调机制,符合常规管理需求,具备可行性的得 4 分;(3)方案阐述笼统,缺乏深入分析,培训和考核机制简单,岗位职责划分不清晰,总体思路合理,但针对性和准确性一般的得2 分;(4)方方案与实际需求关联性弱,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缺少关键要素规划,对人员管理指导作用有限,无法满足基本需求的得 1 分;(5)未提供不得分。
6
2.5 突发事件
处理方案(6
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完备性方面独立评审。(1)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对突发事件的类型、诱因、潜在影响等分析全面透彻,处理流程清晰完整,责任分工明确,应对措施科学合理且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的得 6 分;(2)方案内容较清晰完整,对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和一般处理流程有明确阐述,分析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能够结合项目的部分实际情况提出应对措施,总体思路较为合理,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 4 分;(3)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分析不够透彻,对事件的潜在影响和复杂程度考虑不足,处理思路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方案内容可能存在部分逻辑不够严密或流程不够清晰的地方,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2 分;(4)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紧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风险,对突发事件的分析准确性不足,处理思路模糊,缺乏清晰的逻辑和完整的流程,应对措施空泛或不具可行性的得 1分;(5)未提供不得分。
6
商务(36
分)
3.1 业绩(10
分)
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保安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10 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3.2 项目组成员(19)
项目负责人为退伍军人的得 2 分,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退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
4
16
应商公章)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中配备退伍军人或警察院校毕业生的,每有一人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退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项目组成员中配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每有一人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项目组成员中具备保安员证书的,每有一人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
3.3 企业荣誉
(4 分)
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获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颁发的与保安服务相关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最高得 4 分。(提供荣誉或奖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荣誉或奖项证明上时间为准)。
4
3.4 企业实力
(3 分)
供应商被省级保安协会评定为一级保安服务公司的得 3 分;评定为二级保安服务公司的得 2 分;评定为三级保安服务公司的得 1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说明:所有认证、资质、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
招标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2.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承包本合同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各种保险、各种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①人工费包含:工资、奖金、加班费、福利、保险(社保或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
服装、文具、工作用品、劳保用品等全部费用。②乙方业务培训费。乙方工作人员法定节假日加班
费,以及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时由乙方负责调配补充的费用。③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
等。④其他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⑤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
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人员管理
1、甲方与警务辅助人员不发生任何雇佣关系,警务辅助人员由乙方直接管理并按规定支付工资、
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发生的劳资纠纷、工
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处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提供的警务辅助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管理。
3、乙方提供的警务辅助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
三、服务管理时限
服务管理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进场日期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警务辅助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乙方人员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提出更换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要求,并
在三天内予以更换;
4.警务辅助人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等须经甲方同意认可。如因警务辅助人员的休请假、撤
换造成人数的空缺,乙方须在 3 天内予以补充;
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固定的管理用房,其中包括:办公用房、服务地点和必要条
件等;
18
6.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管理用房、
管理相关资料等及时如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7.招标文件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8.由甲方提供的免费工作餐。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警务辅助人员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及分包;
3.在警务辅助人员日程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及时向甲方反映;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警务辅助人员等有关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5.合同期间,乙方所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险等均由乙方承担,若因其而产生的纠纷,
均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相关费用;
6.项目服务期间,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乙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
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验收方式:采取平时验收和月度验收相结合
1.实行百分制评分,每季度汇总,综合考评分应在 95(含)分以上,如出现考评分低于 95 分
的情况,按如下处理:
90 分≤总分<94 分,按 95%比例拨付服务费;
85 分≤总分<89 分,按 90%比例拨付服务费;
80 分≤总分<85 分,按 80%比例拨付服务费;
得分 80 分以下为不合格,按 70%比例拨付服务费。
2.甲方每季度底对乙方服务过程的结果进行验收,乙方根据验收结果及扣款情况,按实开具季
度发票。
3.按季度支付合同费用,乙方根据甲方考核结果及扣款,开具当季度发票。须在次季度的前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上季度服务费发票,同时提交经甲方考评签字的考核表(见附件)(乙方签
字确认)。
七、保密要求
乙方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
止。乙方违反保密规定,使得甲方秘密泄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和乙方单位赔偿,
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损失。
19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
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
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15 日,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
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
1.警务辅助人员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无论乙方有什
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服务人员一旦达到退休年龄,不得录用;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文件的规定,
按规定要求支付员工劳动薪酬(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
件的承诺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中标单位给予相应奖
惩;
4.如乙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按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5.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上人员配置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的人员
配置和员工工资待遇支付情况及服务情况,一旦发现少于投标配置人员和少发放工资待遇支付情况及
降低服务项目标准,甲方可从乙方的服务分项报价清单的人员配置及服务项目对应减少金额。如乙方
后期出现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
6.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
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任何一方无权在没有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给予、授予和转让本合同所规
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
附件 1:
每月考核表
项目
检
查
标
准
存在问题
扣分
整体规范管理(30
分)
1、有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奖惩制度、各类
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有完善的台账。(不符合一次
扣 2 分)
2、按合同要求配置人员,无缺岗。(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3、各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发现的问
题、原因、处理及措施、结果等。(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4、在岗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工作中服从安排,无抵
触情绪;不迟到早退;不大声说话,不在楼内抽烟,不在工
作时间扎堆聊天、闲坐及闲逛。(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5、每月有完善的各级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过程及详细、完
整的记录。(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6、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无安全事故发。(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7、积极参与突发应急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不符
合一次扣 2 分)
8、其他未按照甲方管理规定执行的。(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门卫安检服务(20
分)
1.严格在规定点位开展工作,平时着装整齐、站姿标准,在
探头下严格按照流程工作。(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2.负责人行通道进出人员的安检工作,督促所有进入人员过
安检门,并使用手持金属探测仪徒手逐人搜身检查。(不符
合一次扣 2 分)
3.负责对所携带物品使用 X 光机进行查验,对包裹进行开箱
检查,防止外来人员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和摄影、摄像器材、
食品、现金、香烟、火种等,杜绝违禁品、无关品流入。(不
符合一次扣 2 分)
4.负责检查带入的电子产品或特殊设备的审批并督促登记。
21
(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5.负责《外来人员出入审批单》的审核,做到人证相符。
(不
符合一次扣 2 分)
6.负责人行通道的卫生。(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7.负责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警务辅助人员(视
频监控
岗)(20
分)
1.负责监控车辆管理:听取车辆进出门民警汇报;远程监控
车辆在大门等候区和装卸区管理情况;跟踪监控垃圾车、货
车等其他车辆管理情况。(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2.负责监控被管理人员流动情况。(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3.负责监控被管理人员外出管理。(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4.负责监控被管理人员夜间管理等。(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5.负责对院墙、监控、照明等进行巡查。(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6.监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违反规定情况的,应立即现场
呼叫纠正,并记录违规行为。(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7.负责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警务辅助人员(夜间视频监控)(15
分)
1.从事专门夜间监控,负责夜间楼宇监控。(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2.主要负责远程检查学习现场秩序。(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3.协助做好夜间巡查工作。(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4.保持监控室卫生整洁。(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5.其他临时性工作。(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警务辅助
人员(医
院监控
岗)(15
分)
1.从事专门夜间监控,负责医院监控。
(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2.主要负责远程检查监内住院被管理人员现场秩序,对有违
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喊话或电话、对讲机告知。(不符合
一次扣 2 分)
3.保持医院监控室卫生整洁。(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4.其他临时性工作。(不符合一次扣 2 分)
合计
得分:
22
附件 2:
保密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所涉及
的秘密信息(资料、数据、技术等)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总则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通
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知悉的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数据和信息,除该方作
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秘密或商业秘密。需保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客户相关
的数据、通讯资料、项目文档及相关数据、公司商务资料、员工资料以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
密义务的信息。
二、对于甲乙双方已确认为秘密的信息均须以书面形式严格限制其仅应为双方约定或指定的人
员或机构所知悉,未经秘密信息所有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介绍、复印、拷贝、发表文稿等方式故
意或过失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众。
三、本协议为本采购合同的从属合同。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据上述制度对乙方进行检查并按
照相关的规定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二、乙方获得或知晓的甲方的秘密信息,仅用于本次项目及协商双方合作的用途。对于项目实
施过程中采集到的数据、信息,乙方应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无关人员不能访问;乙方应对管理以
上秘密信息的人员进行严格筛选。
三、乙方负有维护已知甲方秘密信息保密性的责任。除了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目的之外,未经
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秘密信息,不得将所知的甲方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提供给
任何第三方。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带走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
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介质;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数据资料,须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加密或封条存储;
工作期满离开时,乙方应将包含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资料及其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无法交还的,
应当在甲方见证下予以脱密销毁处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保留。
五、乙方承诺,其所属员工对上述保密及非侵害条款负有履行义务,乙方通过一定的书面手段
保证上述承诺。
23
第三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获得或知晓的乙方的秘密信息,仅用于本次项目及协商双方合作的用途。并且,甲方
负有维护已知乙方秘密信息保密性的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二、甲方保证,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只在直接相关人员中传阅;不以任何方式对乙方提供的各
种介质的资料进行未经授权的复印、翻译和转发;但甲方由于后续项目建设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
资料进行节选和复制,不在本保密范围约束之列。
三、乙方为本次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经双方确认后,除本次项目的文档和资料外,甲方均在
项目结束后交回乙方或根据其要求销毁。
四、甲方承诺,其接触并知悉上述秘密信息的员工负有保密义务,甲方通过一定的书面手段保
证上述承诺。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等)而必须透露对方秘密
信息的,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且尽力为对方的秘密信息提供保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恪守各自保密义务,如一方故意或过失泄密,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本合同。
并由违约方依照本协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赔偿守约方之经济损失。
二、如果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因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遭受的其他损失,违约方
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额以下面两种方法计算的较高者为准:
1.对方因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
2.违约方因违约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赔偿额,包括违约方将该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第三
方因此而得到的收益。
四、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对方的秘密信息完全公开的,违约方应赔偿该秘密信息的全部价值。
五、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调查及处理侵害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全
费,诉讼费,赔偿第三方产生的全部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补充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允许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解决协议的,则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24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一、本协议正本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5
附件 3:
廉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国有资源交易活动中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确保项目交易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廉政
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国有资源交易工作特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
项规定。
二、甲方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约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
活动。
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或服务。
五、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招标(采购)有关的服务、货
物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相关工作
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中标(成交)甲方招标(采购)项目等进行私
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
性高档娱乐场所。
九、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
品。
十、乙方发现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甲方上级
单位反映,有义务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甲方可以根
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终止合同,将乙方列入本单位招标“黑名单”。
十二、本廉洁合同作为项目成交合同的附件,与成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
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6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六章 竞争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28
目 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磋商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29
一、竞争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
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招标
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根据已收到的采购警务辅助人员服务竞争磋商文件,遵照规定,我单位经现场考察和认真研
究上述磋商文件后,愿以以下作为响应报价:
元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
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招标活动行为,我们将
无条件接受处罚。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
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招标
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
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
部门的处罚。
6.我方的响应有效期为 90 天。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10.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0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
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
编号)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如有多个代理人持相同授权书的,以持最新
签发的授权书为准。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反面
31
三、响应报价表(首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备注
服务期限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份
副本:
份
其它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
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
四、资格证明文件
33
五、人员配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业证书
备
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六、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4
七、技术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35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6
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
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