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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一、采购条件
本 2025年清江浦区推广应用加厚地膜补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50705000万元,采购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1.2025年清江浦区推广应用加厚地膜补助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 见项目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195070.5元 3.最高限价:13500元/吨 采购规 格与数量:本次采购地膜规格为 0.012mm 厚度的四种规模加厚地膜分别为5kg、10kg、 15kg 及 20kg(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总价不变)。。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 年清江浦区推广应用加厚地膜补助采购项目
2025 年清江浦区推广应用加厚地膜补助采购项目: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 中 小 企业发展 的要求: ( ( 1) 本项目 为专门面向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项 目 。 ( 2 ) 本 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 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 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 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 第一部分"询价邀请"第七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次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6. 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 诺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或者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存在重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 00分到 2026年 04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询价确认函,并发 送至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2289326144@qq.com)。 3.确认
函按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2026年 4月3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4:0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限公司确认。 联系人:王工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 5号明发星悦城 23-4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单位 2025 年清江浦区推广应用加厚地膜补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 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简要说明: 1.2025年清江浦区推广应用加厚地膜补助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195070.5元 3.最高限价:13500元/吨 4.采 购规格与数量:本次采购地膜规格为 0.012mm 厚度的四种规模加厚地膜分别为5kg、 10kg、15kg 及 20kg(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总价不变)。 二、供应商 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 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的比例为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部分"询价邀 请"第七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政策。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询价; 6. 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或者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 存在重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询价响应文件 中提交书面承诺)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 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三、公告及文件获取信息: 1. 询价公告在江苏 省公告公示发布平台网发布。 2. 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请填写供应商参与 询价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 2289326144@qq.com)。 3. 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 2026年 4 月 1 日至 2026年 4 月 3 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4:0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 并电话与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联系人:王工 用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
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费用缴纳方式: 报名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 供应商本身,供应商必须在公告期限内以对公形式将报名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帐号:
开户名称: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健康两路支行 - 银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2610 注: (1)对公转账(必须注明 采购项目报名费) (2)报名费回单需发送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如果 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询价确认函,在询价文件发布期间如询价文件有所 更正或修改而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 有误而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价文件接收截止 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 14:30(北京时间),递 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 5号明发星悦城 23-4。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推 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报价文 件按收地点。 3. 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 理: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 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3不同询价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 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⑤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6报价供应 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项目终止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 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违规行为的;(3)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六、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 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 本次采购采 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货物(本身)、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 二次转运、二次搬运、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 费用。 3. 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 报价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供应商须按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都必须填 写完整),否则不予接收。装订方式为左侧胶贴平本装订。注:供应商参与投标时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电子版投标文件(PDF 格式),U盘存储,单独密封, 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政策功能落实 1.1 小微 型企业价格扣除 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 微企业报价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 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1.2在货物采购项 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 联合体及分包 1.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2.2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 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
业。 1.2.3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 不作区分。 1.3 小微型企业 (1)供应商须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 业声明函》,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1.4 残疾 人福利单位 (1)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 监 狱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和戒毒企业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训价 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注:对于同时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招标代 理费 本项目由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做了前期咨询工作,代 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此费用不包含专家评审费,评委费按实际产生收取。 九、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 6号 联 系 人:乔鑫 申诉: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 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 5号明发星悦城 23-4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招 | 标 | 人: 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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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6号 | |||
| 联 | 系 | 人: | 乔鑫 | |
| 日 |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用 | T | 出 |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 5号明发星悦城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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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ન્ગિય 人: | モ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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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2289326144@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或其采购代理护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