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YC-JY-2026-10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5510.24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65510.24 万元,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基
层分场食堂 2026 年 7 月-9 月食材采购,主要包括米面粮油类,肉类生鲜类,蛋禽类,水产类,调料干杂类,蔬菜水果类,饮料点心类七大类,其中标段一:米面粮油类 60990 元,标段二:肉类生鲜类 208155 元,标段三:蛋禽类 104110 元,标段四:水产类 70840 元,标段五:调料干杂类 79295.24 元,标段六:蔬菜水果类 355220元,标段七:饮料点心类 86900 元。项目按实际采购需求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7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米面粮油类)采购项目、(002)三季度基
层分场食堂物资(肉类生鲜类)采购项目、(003)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蛋禽类)采购项目、(004)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水产类)采购项目、(005)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调料干杂类)采购项目、(006)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007)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饮料点心类)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米面粮油类)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2)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肉类生鲜类)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3)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蛋禽类)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4)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水产类)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5)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调料干杂类)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6)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蔬菜水果类)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7)三季度基层分场食堂物资(饮料点心类)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至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大会堂对面西一楼 111)现场报
名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需求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材料递交或顺丰邮寄至大中农场百兴超市转李主任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开标室(江淮种业对面二楼)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仙鹤镇仙鹤西路二号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