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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凤城街道农业废弃物、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一、采购条件
本丰县凤城街道农业废弃物、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5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丰县凤城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59.5 万元
项目需求:丰县凤城街道各村(社区)秸秆堆放
点垃圾清运,包含但不限于农业废弃物、秸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废旧家具、木耳棚草珊子、路边坑边清理出芦苇、杂草等垃圾。
服务期限:1 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丰县凤城街道农业废弃物、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丰县凤城街道农业废弃物、垃圾清运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说明:
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
执照。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
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
(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徐州”网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http://www.fengxiancredit.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
束前;
(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
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
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
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 3 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
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时需携
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售价:500 元/份
地点:丰县盛世茗居
18 号公寓 1 单元 4 楼